马树山案时间脉络。
2023年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向迁西县公安局报警,称收到多位工作人员转交的挂号信件,信件主要内容是反映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和组织部长郑艳华在人事任免问题上的不正常及关系不正当问题,以及城区主街道亮化工程等事项问题。这些信件反映的问题“无事实依据”。
2023年12月8日中午,年逾75岁的迁西县农业农村局正科级退休干部马树山,在其家中被迁西县公安局带走。
2023年12月9日,马树山被刑事拘留。
2023年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批准对马树山逮捕。
2023年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马树山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为由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涉嫌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
2024年1月12日,经济观察报(经济观察网)独家报道了这一事件。当日晚,河北省数个省级部门派员来到迁西县。
2024年1月13日上午,河北省数个省级部门及对应的唐山市市级部门,在迁西县看守所会见了马树山。
2024年1月15日,迁西县法院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准许马树山取保候审。当日下午5时许,他在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回到家中。同日,迁西县检察院做出撤回起诉决定书,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对马树山撤回起诉。
2024年1月16日,迁西县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准许迁西县检察院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
2024年1月17日,马树山的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向迁西县检察院寄出对马树山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要求检察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马树山不予起诉;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
2024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表示,检察机关将依法对马树山一案作出不起诉处理;同时,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
从马树山案我们该思考什么?
马树山案,是又一典型冤案得以昭雪,是得以上级更高权利干涉的结果,为什么不是我们的司法系统自查自纠呢?此案是个个案,得以昭雪可能会载入历史史册!
现实中,是否还有经济观察报或者其它日报没有报道的“马树山”呢?
我们常说,依法治国,司法独立,行政不干涉司法;现实以马树山涉诉经历生动的验证了我们的行政司法隐藏的个别不尽人意的现状。
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迁西县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准许迁西县人民检察院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既然马树山无犯罪事实,不涉嫌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那么他所举报的事项应该属实;即是,他举报的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和组织部长郑艳华就应该涉嫌犯罪,应予以依法严肃追责。
依法治国,司法独立,行政不干涉司法,虽任重道远,但一直砥砺前行,已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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