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乐山交警发放特殊的新年“文明红包”:轻微交通违法者可以选择罚款处罚,也可以从“参与文明劝导”“发朋友圈宣传文明出行并集赞”“现场宣读文明交通倡议书”“现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打电话向亲友宣传文明出行”等5个“红包”中任意抽取其中之一,替换常规处罚。
2月22日,上观新闻发表评论文章《“发圈集赞”替代罚款,这样的柔性执法“作业”不妨多抄一些》,点赞乐山交警柔性执法。
文章认为,相比生硬的违规罚款,各地交通管理部门每一次推出柔性执法都会因为“有温度”被点赞,乐山新年“红包”,不但展现了和谐应景的一面,还让针对违规者本人的交通教育在更大范围内传播,更是一举两得。
文章评论称,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和实施作出全面系统规范。推行柔性执法,应该并不仅限于交通执法。一些地方频频出现的天价罚款现象,如“老农销售芹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元”等,让有关部门一次次陷入利用罚款创收的议论,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对政府部门而言,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执法“有温度”,发挥柔性执法的积极作用,提升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和遵守度,应当成为执法者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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