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守初心使命,厚植为民情怀,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涉及民生领域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民生事项清单,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民呼我为”、“接诉即办”等做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着力办好让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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