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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534|评论: 5

[转帖] 13岁初中生被同学杀害,要讨论的地方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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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8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观点相对还是比较客观应考虑到各方面:动机及社会危害程度,再结合现有法律适度量刑。共同推进法治社会进步

发表于 2024-3-18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写了一堆。未满18周岁的,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判处死刑。死缓都不行最高无期徒刑。
如果年满12周岁,犯有故意杀人的,是否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定。

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很重要的。

不要10多亿人对13周岁几个娃娃,满口:杀杀杀。

发表于 2024-3-18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1935年4月7日,苏联法令对年满12周岁扒窃的(主要火车站),视为成年人,可以枪毙。
那时苏联码头,火车站等这些有很多流浪的儿童。

1932年斯大林就实际允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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