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院长你好,你在百忙之中不知道能不能看到我给你写的信,我是案号2023川13民终3232号,我对这个判决不服,案情回顾,我于2012年9,月4日。在南充市顺庆区买房一套,2013,8,31日交房,在装修期间在2013年12月26日,楼板沙浆掉落,发现里面裂缝一条大凯1.8米长,就去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他们来回推脱责任,12月30日。装修巡视员登记发现在做漆时刮漆掉落。通知工程部整改。就没有下文了。时日至今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理方案,就这样一直没有交物业费,【2016】川1302民初6001号。当时在法庭上和这次【2023】川1302民初5666号。用的证据部分相同,嘉兴物业在法庭上是认同证据,我也交了答辩状,当时也提到了合同期限,不交物业费的原因,物业公司在2016年12月19日撤诉,这次开庭2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合同抗辩权,第五百十一条,南充市2012年532号文件,2012年9月到2015年12月16日是三级资质。。。。。等条例证据,我们提供的证据统统无效法院不采纳,我想问一下法院打官司要讲证据吧,法官说这个物业合同有效,我想问一下质量保证书里面载明了为方便房屋租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安全隐患,由住房通知南充市嘉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就不采啦。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2024年2月26日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我想这个事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好冤,我没有去告他们,他告我,我不知道他们底气来致哪里,请你明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