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检: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追究刑责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17
不判死刑难以平民心,恶魔是没有年龄区分的!像这样残暴的恶魔他们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如果恶魔不判死刑,那就真正的应念了那句话,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17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18
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18
从严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18
双手双脚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18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保护有意用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未成年人,支持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19
重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19
对这起震惊全国的中学生杀人案,一定要重处,防止今后有样学样。警示全社会重视对人的教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19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19
同意,死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19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19
支持,年龄可以降低到10到12岁,现在孩子早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20
好,该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20
一句话,杀人偿命,全部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20
应该叛死刑,留着是败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20
直接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20
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20
应该从重从快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20
必须对三人处死刑,枪毙。这样才能平民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19:20
调低年龄,才符合当前社会法治!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