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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检: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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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1
不判死刑,已得判终身监禁了,判十多年等于放虎归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1
从严,不安然以后很多未成年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1
坚决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1
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1
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1
希望公申,杀人偿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2
必须追究刑事责任!要杀鸡儆猴!免得以后别的孩子旧戏重演!因为现在的孩子成熟的早,都见识的广、懂事的早,他们跟成年人犯案没什么两样,是有预谋的杀人,不像几十年前的孩子什么都不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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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2
不是追责,是应该死刑,还受害未成年一个公道,那叫免死免罪金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2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2
必须死刑,还有精神病之类的也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2
必须死刑,还有精神病之类的也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2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对象就是正常的守法的弱势的未成年人,并非是那些为非作歹,欺软怕硬,残忍歹毒,没有人性的未成年畜牲!这些危害社会的畜牲就不能让它们成年!刑法必须得倾向正义和道德,否则还论什么公平公正!可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2
必须严惩!才能维护法律公平公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3
法律是把双刃剑对特定条件过失的应该减免,但是对处心积虑有计划有预谋的特别残忍的就应该坚决打击,一撸到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在的孩子早熟,有些孩子心智完全超乎寻常,应该就个案特别裁定,法本无情,仅有的情是对于过失或者有特定情节而言,支持严惩不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3
支持!人间小恶魔、手段极其残忍、死不足惜!不追责难平民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3
死刑 因为我以前小时候也遭欺负 不敢反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3
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3
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0:13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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