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检: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追究刑责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29
只要有正常思维,都应该一视同仁,无论年龄大小,该枪毙必须枪毙,以儆效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29
赞同。杀人应该偿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29
从重处罚,还校园净土,太残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29
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29
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29
死刑,立即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29
必须死刑,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杀人偿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未成年人故意严重犯罪,应该追究与成年人等同罪责,因为是故意犯罪,这是完全意识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应该判重刑,给点颜色看看,不然出来又祸害人,不然不把人命当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砍了,太可恨了,不把这几个人严打以后就会可能有同款的人在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立即枪毙,铲草不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不是太恶劣的就放任吗?大恶不就是由小恶发展而来的吗?个人建议,凡是主观恶意实施的犯罪,都应该不论年龄追究责任。专家们可以制定出应对措施,比如未成年人犯法不构成死刑的,服特殊兵役,老年人犯法不发放养老保险和退休工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死行.活着也是败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故意致人人死亡是最大恶疾 换位思考就明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重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2 22:30
对社会是极大危害,应严加查办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