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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检: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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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46
这个案例要在全国学校做一次重点审办,警告一些学生做错事也要枪决的,不要把国家法律当成自家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47
应该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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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47
家庭教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48
年满10周岁的人犯罪,都应严惩,死刑与无期不得减刑或保释。不然许多成年人买通这些10~18岁的人充当杀手祸害社会,而实施者的家长不引起重视、有的还甚是得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0
有意杀人和故意杀人都该枪毙,不能年龄都该底命,三个学生都应该枪毙,中国的法律是纸糊的,该严管定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0
只是负刑事责任,不要判个几年放出来继续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0
现在学校教师及幼儿园老师,特别是私立幼儿园教师根本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对孩子的违规违法教育方式举不胜举,应要求各主管部门加强查处,严禁家庭主归进课堂上课带孩子。规范管理幼儿园师资是大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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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0
情节严重者要重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1
赞同,不然以后学校会越来越多的欺凌事件,,十二岁的心理已经能够辨别是非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1
应该重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1
高院你说的到双关语,负刑事责任,尺度太大了,如果被害死的是你的儿子,你能宽恕他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2
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2
自己能做就得去受,杀人就得被法律杀,(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3
拭目以待,希望从重从严从快判决,震慑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3
严惩不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3
应该把刑法十七条在修改一下,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而且情节严重的,应当无期或者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3
这种人活着就是祸害,别放出来祸害其他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23 07:53
这三名学生。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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