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咨询的有关社会工作者考试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职称问题: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均须通过考试取得,未纳入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71号),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2.关于技能补贴问题: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8号)文件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该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尚未出台。如还有关于技能提升补贴的其他问题,您可致电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5260045)。3.其他社会工作者的有关事宜:建议咨询主管部门巴中市社会工作部(0827-5278765)。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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