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下载
四川新闻网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5G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新闻网
四川手机报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鉴宝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合作频道
›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
最高法:近期4位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被判刑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1 ...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 131
/ 131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近期4位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被判刑
最高法:近期4位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被判刑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26
唉
评论
赞同
反对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26
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理应付刑事责任并付出刑事代价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27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要成为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27
邯郸事件应该全部无期,并限制终身减邢,杀鸡儆猴,给后来孩子警钟,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28
杀人的必须死刑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28
杀人狂魔应该判死刑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29
未成年犯罪不能网开一面,网开一面将会使犯罪少年越来越多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29
这就证明现在的家庭和学校的、正常引导和教育的缺失。得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学校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29
对杀人犯末成年人必须要重判,无期至死刑才能面对受害者及社会。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29
坚决支持,大快人心!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29
应该重判太轻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30
他敢杀人就该死刑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31
学美国,把家长一起追责判刑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31
为什么今天的社会哪么|多人犯罪?特别是贪污腐败?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32
0
拐卖儿童刑法太轻,卖和买都该入刑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32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十二三岁就结伙杀人,坏到何种地步?稍有良心就觉得忍无可忍!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32
必须杀杀杀全部杀不杀…不能评民新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33
以命抵命!公平公正,与成不成年无关!刑事案件一律以性质定刑!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33
判决太轻了,十多年后出来国家都把这几个恶人照顾成人了,而且还给这样的家庭节约了几十万元的扶养费,给痛失受害人太大的打及,不说判死刑也不因该判十至十五年,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4-16 19:33
三个恶魔犯的法,作的恶,不是少年犯的。应该判死刑。还死去的孩子一个公道。家长也应该受到处理。
评论
赞同
反对
下一页 »
1 ...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 131
/ 131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Ctrl + Enter 发送]
在APP内通知他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