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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有人强烈要求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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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5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传成都一市民请求反向开征房产税:越没房越征,三套及以上免征
故园老丁2024-05-14 20:56北京





[color=rgba(0, 0, 0, 0.9)]大家好,我是老丁。


[color=rgba(0, 0, 0, 0.9)]有道是,南有粤民喜盼涨水费,西有蜀汉请求房产税?就在今天,网传一篇出现在“问政四川”平台、标题为《请求早日出台征收房产税,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的建议贴,引来舆论热议。资料显示,“问政四川”平台系四川日报全媒体在四川省委网信办、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指导下,倾力打造的四川最具影响力网络理政互动平台。早前在4月28日,成都施行了大约7年半的住房限购政策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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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发贴网民说,为了维护成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请求“尊敬的领导”早日出台征收房产税。为此他提出了如下“建议”:持有三套房产及以上者,免征房产税;持有两套房产者,每年征收房产总额0.1%的房产税;持有一套房产者,每年征收房产总额0.5%的房产税;未购房但在成都工作和生活者,每年征收该地住房均价乘以人均使用面积总额1.5%的房产税


[color=rgba(0, 0, 0, 0.9)]换言之,这个所谓“建议”意欲通过高税率“惩罚”无房者,随着个人名下房产数量的递增税率逐次递减,直至三套房产及以上者完全免征房产税。因其与一般认知的房产税开征思路南辕北辙,过于清奇,故被不少网友称之为征的是“反向房产税”


[color=rgba(0, 0, 0, 0.9)]这“反向开征”的理由究竟是什么呢?发贴者表示:“在成都的购房者耗费大量资金购入成都房产,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作为城市的建设者,理应获得城市公共资源带来的各种便利。而在成都生活工作却又不购房者,占用大量城市公共资源却又不购房,不为城市的建设做出贡献,白白享受城市建设者所提供的各种便利,实在是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贴文最后,他请求早日出台征收房产税,“让我们未购房人员也能为城市的建设出一份力”。


[color=rgba(0, 0, 0, 0.9)]在老丁看来,无论是提出的所谓“建议”,还是阐述的所谓“理由”,都不难从中读出这位发帖网民的脑回路,充满着“何不食肉糜”的荒谬。试问:


[color=rgba(0, 0, 0, 0.9)]对于那些没有买房的群体来说,他们究竟是意愿不够的成分居多,还是经济实力不足的成分居多?


[color=rgba(0, 0, 0, 0.9)]“让我们未购房人员也能为城市的建设出一份力”,难道没买房的人就没在为城市建设出力了?他们怎么就能被视作“不为城市的建设做出贡献,白白享受城市建设者所提供的各种便利”,占着茅坑不拉屎?


[color=rgba(0, 0, 0, 0.9)]难道通过更高税率“惩罚”无房者,就能“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了?那只能让穷的人更穷,从而更加买不起房吧?


[color=rgba(0, 0, 0, 0.9)]这属实让人太无语了。一般认为,倘若征收房产税,它的目的无外乎有以下几点:一是为了缩小收入差距,缓解贫富分化,由此必然是富人多征税,穷人少征税;多套房多收,自住房少收甚至减免。二是作为重要的地方税,房产税也可成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


[color=rgba(0, 0, 0, 0.9)]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上文中这则“反征房产税”的帖子目前流传甚广,尤其是有不计其数的大V在转发、评论,但在“问政四川”平台上已不见其踪迹。目前尚不确定它到底是已被删除、下架,还是它本来就是个“高级黑”的冒牌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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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不得不说,现实中房产税的立法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在去年9月公布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备受关注的房产税立法等并未出现在该规划中,众多主流媒体当时以“房地产税立法暂缓推进”报道了此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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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此前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2015年7月,有媒体报道,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在2018年9月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房地产税法被纳入第一类项目,属于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但在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房地产税法未能提请审议。到了2022年3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房地产税改革试点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一些城市开展了调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2022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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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5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房者必须交 50万元才厉害。

发表于 2024-5-15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哗众取宠

发表于 2024-5-15 20: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5-16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医院保安不负责,给它跑出来祸害

发表于 2024-5-16 13: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堂堂中国十四亿人,不出点傻逼也说不过去,不科学!

 楼主| 发表于 2024-5-16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地产困局的解决之道

其实很简单,就是全部归政府之后,租客租金当月供。

比如,套三的价值80万,每个月租金¥800,租上80年就可以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5-17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何立峰:政府可酌情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url=]新华社[/url]

[url=]2024年05月17日 12:56:37 来自北京市[/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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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立峰在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上要求 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 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1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何立峰强调,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继续坚持因城施策,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扎实推进保交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等重点工作。

何立峰指出,房地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前,要着力分类推进在建已售难交付商品房项目处置,全力支持应续建项目融资和竣工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相关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以帮助资金困难房企解困。商品房库存较多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要继续做好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处置,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

何立峰要求,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再贷款政策等作用,加强对城市和房地产企业的指导支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保交房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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