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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被法警反剪驱离法庭,被“驱离”的不仅仅张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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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7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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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9点10分,陈宪清等人涉嫌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罪一案在海口中院开庭。上午8点50分,北大刑法学博士、北大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资深律师张庆方,进入法庭争取辩护权,被法警扭住胳膊驱离法庭的视频曝出后,立即引起法律界乃至全社会的强烈关注。

其实,此前张庆方接受委托,担任该案中陈宪清的辩护人。他到海口中院交了手续后,被告知:你的委托手续经合议庭合议,因为陈宪清已经换过两次律师,现在法院不同意你作他的辩护人。

张庆方认为:辩护权专属于被告人,审判权专属于法院,两者之间本应当井水不犯河水,只要被告人不以换律师为借口,不正当阻碍刑事案件的正常审理,法院就没有理由限制被告人换律师。但法院一直没允许张庆方律师担任陈宪清的辩护人。

然而,5月24日上午,当张庆方进入法庭,六七个法警把年逾过百的张庆方团团围住。张庆方手持律师证大声说:我今天是依法来维护自己的辩护权,我就见审判长和合议庭其它成员一面,听完他们的介绍,马上离开。

结果,法官始终都没有跟张庆方律师见面。9点40分,法警立即反扭胳膊,强行将张庆方律师推出了法庭!

陈宪清已经换过两次律师,海口中院怎么能依此不同意张庆方作陈的辩护人?中国法律哪有一条规定,被告换过两次律师就绝不能再换律师了?

没错,辩护人的更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并不是“绝对”不能!所谓的一般不超过两次,并不是不准超过两次,只要不影响法庭审理,就算超过一百次,法律也没有禁止。

海口中院为何非要限制更换辩护律师?海口中院到底怕什么?张庆方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辩护能力,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和尊重,堂堂海口中院不会是怕张庆方律师名气大,法学渊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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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棋找高手,弄斧必到班。法院不但不该忌惮法学渊博的律师,更应欢迎这种高水平的律师参与才是嘛!如果法庭上的辩护人全是“二把刀”、“半瓶醋”,这对促进法治建设有什么好处?

常识告诉我们,控辩审三方的关系是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以确保公正、公平的审判结果。审判方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角色,主要负责审理控辩双方的争议,并最终作出裁决。

旁听的前律师李庄被河北某地法警驱逐事件、广西来宾中院“安检退辩”事件、云南宣威法院无故扣押迟夙生律师手机事件、青海天峻县“法官垂帘听审与律师拍照‘捉奸’”事件……

在控辩审三方中,按道理,控方与辩方针锋相对,审方居中才是。可是,这两年,你发现发生了多少“辩审冲突”?

即便退一万步来说,海口中院都不能如此的“礼遇”张庆方律师;即使海口中院可以剥夺张律师的辩护权,旁听总可以吧?毕竟张庆方有旁听权啊,为何法警二话不说,立即反扭胳膊,强行将张庆方律师推出了法庭?!

常言道,秀才见了兵,有理说不清。张庆方乃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妥妥的秀才,但法院不是“兵营”,法庭、法院是最讲理最讲法的地方啊!

律师制度是文明社会的产物,对待法律和律师的态度,是检验一个社会文明层次的标尺。无论是执法部门,还是司法机关,它们和律师都是“法律共同体”,共同维护法治的“同盟军”,绝不是敌人!

北大刑法学博士名律师张庆方在海口中院为争辩护权,遭受如此礼遇,如果是老百姓会怎样?海口中院此举必载入海南法治史!

被法警反剪驱离法庭,被“驱离”的不仅仅张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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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7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法警

发表于 2024-5-27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一方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
 楼主| 发表于 2024-5-28 12: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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