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大地置业集团旗下巴中市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和眉山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存在违规向购房者垫付首付、提供首付贷,严重扰乱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我们老百姓的权益,特此向您反映并请求依法查处。 巴中市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阳光·滨江1号小区自2019年至今,通过不正当竞争、恶意损害其他开发商的行为,向购房者赠送名为《阳光·滨江1号竞品价值PK》自制宣传册,宣传册中罗列了阳光·滨江1号小区与全巴城的知名楼盘(华兴优筑·天誉、荣邦柏润·四季城、半山逸城2期、北辰阳光、国盛首府、碧桂园·国盛城、优筑·印江州等小区)的优劣对比,虚夸自身优势,有意放大其他小区缺点、诋毁其他开发商,来获得购房者的信任。 同时为了促进房屋销售、回笼资金,对差部分首付款的买受人,提出由阳光·滨江1号的前期物业公司(眉山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该公司与开发商一样都是阳光大地置业旗下公司)提供短期的无息借款,但有高昂的违约金。巴中市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购房者以所购房屋向巴中市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的方式来逃避监管。对与物业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客户,按照阳光大地置业集团的内部流程向购房者提供借款。 已知出借金额近70万元,因借款所售房屋10余套,回款资金500多万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开发商、中介机构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禁止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贷”。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给购房者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期望能够在一个公平、透明、合法的环境中进行交易,而不是被不法分子利用和欺骗。 因此,我恳请巴中市相关部门能真正对对此事进行调查,依法惩治巴中市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眉山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的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