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无意间好意介绍熟人到天府万科城购房,帮熟人先交贰万元诚意金,后熟人来选购了房,付款时,我说叫熟人少付贰万,即还我该款,而万科城销售经理及销售人员叫我熟人该怎么交就怎么交,我23年10月27日交给万科城方的贰万元他们在23年12月30日前退还我,我想了一下,只有认可,后熟人也按约自己交了该交的钱!23年12月31日到期后没有收到钱,后我数十次到其项目公司讨要,其销售人员,公司多次承诺都毁约,跑的费用都超过八千元以上,后录音是5月8日万科下属公司四川智云合顺置业有限公司陈某燕亲自又一次承诺,时至6月5日晚,现在我们还是没有收到该款!让我们忍无可忍,一些亲戚朋友上百人自发要到他公司一起讨说法!恳请四川省以及成都市相关规划,住建,房地产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公司属于国家控股公司,其聘请的高管们,你们的财务制度怎么做我这无需诉讼的两万元?这钱不是我买房,不是做你们工程,不是材料供应款,是好心为你们没计报酬的拉生意无私奉献而垫的钱,这种你们都挪用来使用,难道又是拿去放高利贷了吗??你们是国资公司,恳请相关监管部门好好查查该公司,国家的人民的财产好好查查挪用贪污转移走了多少???
举报人:权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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