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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探索购房人购买房屋部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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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0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7日,据微信公众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为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安徽省芜湖市发布关于优化芜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到,探索购买部分产权。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探索购买部分产权的销售方式,通过合同约定,购房人可以先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购房人可租赁使用,购房人购买剩余产权时已支付的租金可抵扣购房款。

在加大购房补贴力度方面,通知显示,2024年5月31日(含)起至2025年5月31日(含),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在我市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下同)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芜湖市户籍多子女家庭在芜湖市市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对售出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或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年内售出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

按照规定,以上补贴政策不叠加,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且不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含房票政策)重复享受,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房屋所在地的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

优化调整销售政策方面,取消楼层差价限制,由企业自主确定一房一价。优化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及网签备案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备案价格与网签价格的差价。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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