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住建局: 2024年4月,华盛物业公司入住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51号城南壹号小区。5月10日,城南壹号5栋电梯故障停运,经维保公司检查,需更换零部件,因金额较大,需动用大修基金维修。5月12日,华盛物业张贴《停梯通知》。时至今日,电梯停用一个月,仍然没有完成维修工作。 这1个月来,部分业主多次联系华盛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表示因部分业主不同意维保公司的电梯维修报价,不能启动大修基金申请程序。 在此期间,业主多次商请物业公司尽早启动相关程序,后来又多次联系莲塘湾社区、中桥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申请督促华盛物业公司履行职责、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尽早启动维修工作,均没有实质效果。 经询问,相关部门回复称: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正在沟通当中。 后来,业主又联系区住建局物管股,请予推动维修工作。部分业主积极向其他业主作思想工作,逐户上门请业主签字同意申报大修基金维修,6月1日,签字同意申报大修基金的住户已超过三分之二的多数,并将相关材料报华盛物业公司,商请华盛物业公司抓紧开展维修工作。 时至今日(6月11日),电梯已停运超过1个月。多次询问华盛物业公司,告知电梯还在维修、调试过程中。恳请广安区主管部门加强督促,要求华盛物业公司履行职责,不能长期消极推诿、不作为,督促华盛物业公司及时公布维修工作进展情况。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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