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第 4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蓬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蓬安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涉及锦屏镇北门社区1组、西门社区1、3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蓬安县锦屏镇北门社区1组、西门社区1、3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4.9679公顷,其中农用地4.3481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9859公顷,园地0.3747公顷,林地1.1414公顷,其他农用地0.8461公顷),建设用地0.6198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1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蓬安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勘界图
蓬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来源:蓬安县自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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