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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我想问问成都市青羊法院张保川院长![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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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1)川0105民初(2601)号彭德高!
你院法官对此案件是否做到公平公正?是否合理?
(1)民事纠纷,是生活中产生矛盾的体现。我们属于买卖双方,既然是账目问题,到了你们法院应该让我们双方来算账!以算账过程及结果,你们法官作为评判标准!
(2)交易习惯合作有八个月,以后三个月存在欺诈行为的时候!你院法官认定为交易习惯。是否有违公正!
(3)高度盖然性;高度盖然性定案!是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原告,有欺诈行为!价格欺诈!有违背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这个高度盖然性是否合理!
(4)以持续交易高度盖然性,只能证明我收到我要的货物,作为卖售人;连提供了货物都证明不了,你院法官以高度盖然性支持原告数量!判案依据是什么?
(5)依据判决书!我作为一审被告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我录音为证!进你院录像也可以!可以证明我送的你院。你院法官是想偏袒!还是我不能享受公平公正的权利!
(6)定案依据!(作为一个有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你去菜市场买菜买肉,你要五斤有可能四斤多有可能六斤,是据实结算!我(原告)去的是批发市场更不可能按照要求完成!庭审笔录可以查证。单据没有我店任何一个人认可!原告单方面制作,我对真实性不认同!既然是据实结算,电脑版,制作日期是没供货以前就有。你院法官以此为定案依据!是否太儿戏了!
(7)社会次序;如果一个卖售人以欺诈钱财不履行责任和义务!诈取钱财。最后写多少,就可以得到多少?此行径让世人都觉得唾弃!到了青羊法院还可以支持!如果世人都这样做!那整个社会不就得乱套!
我就一个俗人,初中都没有毕业!知道此事的人对判决都不理解!我就想问问!是否我也可以如原告操作!到时候到你院也会得到支持!
我想请保川院长。保你青羊法院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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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法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案件判决不公正和不合理的问题。经核实,一审判决通过查明双方的交易习惯及结算方式,结合原告提交的《批发销售单》和微信聊天中订货单确认数量和价格,认为原告举证已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故判决彭德高粥经营者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支付货款6499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青羊区彭德高粥经营者不服一审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综上,该案判决不存在不合理和不公正的现象。感谢您的来电。
                     青羊区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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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5 16: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谁分其实没到法院的聊天记录就有真相。但是有些地方的人,感觉就是看不见一样!我为什么会电话录音留证据!有人提醒过我,说人家法院有关系!我就在想,如果过来的公务员,都拿着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利这样做!这社会不乱套吗?我们幸福生活怎么来的?流血牺牲的有可能就有他的先辈们!

 楼主| 发表于 2024-6-15 16: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为了社会更和谐,我们的生活更美好!顶上去。

 楼主| 发表于 2024-6-15 16: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6-15 16: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实话,好气,肚子都气痛了,你说判决书说月结,不管聊天记录,最后得有个结果吧!啥也没有!你说一个法官,你依据是远的店比近的店价格高!是距离。近的比远的高,是优惠了!判决书上认为合适情合理!合情合理的依据是什么嘛!

 楼主| 发表于 2024-6-15 16: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的起因就是发现价格不对,二是前几个月拿签字确认的单据对账结款,最后三个月就是把钱预支了!因为稀饭庄嘛热天的营业额哎冬天少,菜价格,数量都不对,要求他拿签字确认的来算账,他说没有!最后我发现他在我弟媳妇那预支的够他和我说的对上数了!他说还欠他的!人家就起诉到青羊法院去了,为啥我会有录音呢!我就怕。,,。因为他老丈人就青羊区的人!他合作伙伴都说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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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5 17: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6-15 17: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聊天记录的数额和起诉日期的数额刚好57500!应该两清了,达到高度盖然性了!因为售卖人提供的真实性,得不到证实!还有就是制作时间在没供货之前!问题就是人家法院法官。就像他亲戚一样,他写九万多就是九十多要也可以,不管真实性成立不?更可气的,他合作伙伴拿着那些签字确认的单据来二次要账,这能证实交易习惯吧,但是法官却把起诉三个月,有欺诈行为的为交易习惯!还有他自己提供的证人证言(他收买我店员工的证据,聊天记录录音我都有)我晚上下单,第二天收到相应的货物!这是他提供了货物的证明!问题法官判的数量不是下单数量!

 楼主| 发表于 2024-6-15 17: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6-15 17: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种事,世人不认同,甚至可以说招人唾弃!如果法律法规能认同,那人人都这样子干,是不是整个社会都得乱套!如果证据人家弄的好!你就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问题是法院再以很有可能结案,结合种种是让人无法接受!

发表于 2024-6-18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国家最高法院、检察院投诉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6-18 12: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批又评 发表于 2024-6-18 09:45
向国家最高法院、检察院投诉举报

难,太难了,一个系统,你会去打同事的脸吗?国家法律的尊严何在。哪怕是错的。都难,毕竟你是民事纠纷,死不了人的!当你走过每个过程你就知道了!供货时间为八个月,案子的争议是供了多少钱的货物,该支付多少钱,法官提出的争议焦点都没对。但是你法官要求双方当庭算账!因为我只是法人,他预支的钱在我弟媳妇那预支的!我两个店两边跑!到了法院法官不在书记员都换了!你说供货商拿个白条到法院,那样出的结果能行!那法官会当责的,能对出账来?就连第一次对账的结果,我根据法院要求亲自送到的,有电话录音为证,都说没收到!事后想想,法官,对于你说的,根本就不在意,就是偏袒,不信吗?远的店高,是距离,近的店比远的店高是给远的优惠了,聊天记录里,卖售人说扣多少,足以证明承认的事实,但是判决书上法官认为合情合理。難道法官的智商还不及你我?这就是有人干涉故意偏袒!

 楼主| 发表于 2024-7-5 17: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空口无凭,你们法官不是讲法理有据,请回复该我看看!以什么认定的数量,以及价格?依据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4-7-5 20: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回复完全是打官腔,定性为买卖合同纠纷,本案中,卖售人的数量,并不是依据,供货手续,而是法官认定!价格是没有高于市场价,也没有个市场价依据。判决是高度盖然性,也就是按照老百姓理解为很有可能!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数量靠猜,价格靠猜,最后是很有可能判案,请问张院长我的理解有无过错!就靠猜就把案件结案了。没有对被告不公!?

 楼主| 发表于 2024-7-5 2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您作为一院之长,应该结合民众提起的质疑!和案件中的证据,是否不公平?判决依据是什么?这样的回答如何服众?如何是让每个公民享受司法公平公正的表现?

 楼主| 发表于 2024-7-5 2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需分清是非,黑白善恶!一个案子里,如果法官是非不分,善恶不明!何来公平公正可言!法院,应该是讲公平公正,分是是非非,惩恶扬善替天行道的地方,像,以欺诈为手段,诈取钱财为目的,不去履行责任义务,到了讲理的地方,数量是猜,价格是猜!最后以很有可能支持举证不能的原告,公道何在!天理何在,给我回复却没有不公!如果世人都这样子,社会就乱套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7-6 13: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保川院长,及省高院,最高检,在所有事实依据面前,判罚是否真的做到了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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