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370|评论: 1

[群众呼声] 这种损坏他人财物安全的人怎么处理?【有回复】[已回复]

[复制链接]

在嘉陵西路原煤建公司住宿楼院子停了一晚上车(晚上11点到早上七点)第二天早上发现被人故意划伤两个车门报警处理说没监控找不到对象,只能吃个哑巴亏了。但是最近只要不是那个院子里的车外面的车停到那里的基本都会被故意划伤(住附近经常听到有人闹被划伤了),这边本来都是老旧小区没有停车地方大家就是临时停下就被故意划伤,对于这种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人请问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4-6-24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这种损坏他人财物安全的人怎么处理?】帖文的回复
麻辣社区: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我局收悉后向周口派出所详细了解情况。周口派出所已派出民警进行走访调查,并对该小区住户进行了全覆盖宣传教育。在此,蓬安公安提醒大家养成良好的用车习惯,将车规范停在有人看管或者有监控的停车位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建议市民在遇到停车不规范影响出行的时候,尽量通过报警或者自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再次感谢你对蓬安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蓬安县公安局
2024年6月24日
满意(1)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