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老小区夜间开门费,吐槽和投诉多如牛毛1、刚刚由一个老小区搬到少陵横街68号院,68号院没有物业费,晚上12点以后要收取1块钱的开门费。请问看门的人有没有工资?工资是多少?收取开门费的二维码是他自己的。晚上关门的目的是什么?为了防止坏人进来吗?坏人也能出一块钱进来干坏事,防止不了。
2、为什么就只有成都有这个破规矩,也有人跟我说是考虑到门卫夜间开门辛苦,自然而然就形成了这一个乡规民约。
3、确实是辛苦,两口子在这个单间八百打底,套一千五起步的成都,免费住着门卫室,白天开着大门在院里遛遛弯聊聊天,晚上时不时的起床开个门,确实挺辛苦的,我们大家都很理解,毕竟对比起来,加班到11点再付费回家也不算什么事。
4、比如锦江区书院街道,门口明明已经安好人脸识别了,还是不用,非得整个门禁时间。所以说这个开门费收得很不合理。门卫工资低,不是业主的问题,业主不需要为他的生活付费,毕竟该给的费用都已经给了。
街道办回复:约定俗成,“希望您理解收费行为”
西御河街道办:鼓楼北三街63号院落为居民自治院落,院落开关门时间是由院委早期征集居民意见后统一至今。院落6:00-23:30是开放时间,23:30-6:00关闭,这期间需要进出需收取两元开门费……希望您理解收费行为。一切相关规定都以公约为主。
驷马桥街道:经红花社区核实,成都市老旧院落夜间23点左右均会关闭院门。关门后进出需收取1-2元的开门费,这是经院内大部分居民同意后由自治小组制定。因老旧院落无其他额外收入,门卫工资普遍较低,该费用主要用于补贴门卫工资。
牛市口街道办:经查,一心桥横街30号无物业公司,现由院落家委会自治管理,收费标准和开关门时间由院落居民共同协商制定。每月每户收取48元(包括2元路灯费、8元垃圾清运费),剩余用于支付门卫工资。院落每日开关门时间为6:30至23:00,关门后如需进出均收取2元/人的开门费,并在大门口显眼处公示通知。
浆洗街街道办:经查,少陵横街68号院属于居民自治院落,小区没有物业公司也未向居民收取物业费。夜晚关闭小门完全出于小区安全考虑,夜间守门人无工资收入适当收取开门辛苦费用于日常生活补贴,该事项系经过小区居民议事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
芳草街街道办:关于紫荆巷56号院晚上11时30分后进门收费1元问题,紫荆社区已向院委会了解到此规定是院委会商议后的决定并且出了相应公告……
书院街街道办:武成大街191号属老旧院落,实行院落居民自治管理。院落家委会征求居民意见后制定本院相关的管理规范、院落公约和院落收费标准等,并进行了公示。按照院落居民公约的规定,院落开门时间早上7:00开门,晚上23:00关门,其他时间段若有进出需要,收取开门费一人2元作为劳务补贴。
“公约”和“约定俗成”真的合理合法吗?所有街道办的回复中,清一色都说是由居民协商制定并进行了公示。
且不论到底是否协商、是否公示,单说浆洗街街道办在回复中说的“夜间守门人无工资收入”,如果一个月夜间都没人叫门卫开门,那他不是一个月都白干?这得是多么无私、多有奉献精神的人,才愿意做这个工作啊?
以及西御河街道办的“希望您理解收费行为,一切相关规定都以公约为主”,大有你住那里,你就得认的意思。
但是,我理解了收费行为,谁来理解我呢?
明明已经交了物管费,那就该无论什么时候进出门,门卫都应该无条件开门。如果觉得工资低,夜间值夜辛苦,大可以不要做这个工作。何况,其实大部分门卫晚上都是在门卫室里睡大觉。
遇到装怪的门卫,叫他半天都假装听不到;再遇到不想送上楼的外卖小哥,哪怕你愿意给开门费,他都给你说叫不醒门卫……
说回收费问题,如果说按次收取1块还能接受,那按人头2元/人的,就多少有点离谱了,同样是开一次门,如果我6、7个人一起,那不是就要交10多块钱?
说完不合理的地方,再来说是否合法,几乎所有律师都说夜间开门费是不合法的。
当然,也有律师表示:“小区门卫夜间收费有其合理性,但夜间收费是服务性的,不是行政收费,所以不能强制收取。收费必须由小区业主和物管协商达成共识,形成合法手续,然后才能执行。如果住宅小区没有物管,那就必须由小区住户和门卫商议,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算作合法收费。”
所以,前文所有街道办的回复都说是经过协商和公示,以示其合法性,为他们的不作为找借口。而实际上,这个收费有多少小区是做到居民协商同意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