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硬钢东KO恶赟网友:
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反映的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的问题已收悉,经县农业农村局调查后,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公示期的问题。根据四川政府采购法87号令中第五章第六十九条: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据此我们进行了公示。
二是关于中选的服务主体营山县梓玮农机专业合作社未纳入名录库的问题。该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22年6月,一直在小桥镇、骆市镇等乡镇从事农机服务,由于平台系统数据库的原因,该服务主体一直无法录入平台,就在本次答复时,又重新录入了一次,依然提示“用户名已存在”(附图)。本次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还有骆市镇三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也无法录入(后放弃),我们电话请示了上级领导,也不知什么原因,其他地方也存在些类情况,只要我们纳入了管理台账,就可视为纳入名录库。为鼓励服务主体广泛参与社会化服务,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出据了证明(附证明)。
感谢您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营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