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属遵纪守法的、视业主为主人、为朋友的物业,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得到公平合理解决的。但前期物业有过遵纪守法吗?他们视业主为主人、为朋友吗?他们欺骗政府,欺骗民众。各种费用收了十多年,竟然没去政府部门备案登记。这在全国是不是顶级大笑话?前些年屡次破坏业委会的筹建;多次打骂业主;商业用电被擅自违法加价;水压过高致众多业主水表爆裂然后高价卖表;以前住宅楼步梯难以涉足的油污;惊魂的电梯;全世界最乱的弱电井;前两年满楼道的小广告;前保安队长贩毒(己捕);视业主大会及业委会为仇敌,蓄意制造了数十起针对业委会及其成员的恶意诉讼;等等等等。他们不执行业主大会的退场函告;不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退场函告;甚至试图抗拒法院生效判决。这是什么性质?大家去想吧!有谁见过还有比这更差劲的物业吗?有谁见过严重对抗法律者会有好的结果?个人如此,单位亦然。我们坚信法治的力量,也坚信党和国家必定站在正义的广大业主一边。胜利一定属于始终坚持依法维权的业委会及广大业主。没有丝毫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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