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生命的逝去,无论如何都是令人扼腕痛惜的!但是,反观本次王佳佳被害后,除了ZF主导的媒体和部份法律从业人员表示同情王法官之外,网络舆情几乎是一边倒的倾向于同情施害者,都希望王法官的家属要冷静,要依法维权。虽然大家都知道,漯河法院虽然还没有诉,没有审就已经给案件定了性,大家都知道,因为王法官身份的特殊性,施害人必定不可能像孙小果等人一样长期逍遥法外,但大家几乎都在用近乎戏谑的话语在劝被害人家属,要冷静,要相信法律,要依法维权!因为,这些话一直是遭遇枉法裁判的受害人长期听到的。所以,现在听来,才觉得是一种近乎悲哀的搞笑。
吃瓜群众的舆论一边倒,显然,并非完全就是对王佳佳法官本人的否定,因为大多数人对受害人并不了解,或许,她本来就如该院通报的溢美之辞一样,人美,心灵更美,工作负责,敬业爱岗,急公好义。可是,绝大多数人都未闻其声,未晤其面,因何就群起质疑?更是对法院的案情通报一笑置之?这个中原因,其实并不费解,反而值得我们深思!
曾几何时,法院在人们心中是明镜高悬,公平如水,判案之人被称为青天!欧美国家,法院和法官是能受到多数民众尊崇的。但为什么现在的法官和法院,不分良莠,都很难取信于民!这是老百姓的问题吗?或许有部份!但天下苦秦久矣,是几个百姓就能鼓动的吗?但凡和法院打了交道的,有多少人会油然而升敬意!弱势群体到了法院依然是弱势。有的说,法院是讲证据的地方,但这句话真的有些脱离实际,像笔者所在的西部法院判案时就不讲证据,只讲推理。我们知道的扶老人案讲证据了吗?法官见没有证据,就推理说,你没撞他,你为什么要去扶他?刚不久的学生反杀群殴同学案,庭审法官知道有证据证明该生被群殴,她就不提证据,反而质问学生,他打你怎么就疼了?笔者遇到四川广安的好多法官都是在你有证据时,他就不重证据,重推理,在知道你没有证据时,他才强调需要证据。
法治社会当然要重法,但是,法官在当今社会人民心中的形象是人民故意贬低的吗,少数人就能贬低这么大一个群体吗?古语常说:怪人不知理,知理不怪人。恐怕我们在引导人民少些戾气,多些宽容和理解的同时,也应当多些自省!毕竟,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公道自在人心。但我一直坚信,人性本善,对王法官作为个体被害,我是深表同情的,我们也希望,这个世界能少一些伤害,多一些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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