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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不再需要户口簿,取消地域规定,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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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36
不同意!
这简直就是图数据好看,忽视对社会带来的危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41
应该取消离婚冷静期,对于一些深受其害的人来说,如果冷静期另一方不同意,就要继续忍受吗,
如果他一直拖着呢!严重来说有时会丢掉一条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43
结婚如此草率,为什么离婚就这么慎重!麻烦上面的人考虑一下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44
太阔怕了,十八九岁的懂啥子啊,被骗了怎么办哦。单身汉太多了,没得家长把关误终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44
不同意,结婚太容易,离婚难,结婚才要冷静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45
第二章第八条,不同意婚姻登记取消证件户口簿;
第三章第十六条,不同意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离婚不需要冷静期,结婚冷静期为30天。
2.结婚双方需要用户口本、身份证、体检报告、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3.非婚生子女不享有财产继承权,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给孩子扶养费。
4、在婚内出现暴力行为、故意伤人行为,可起诉离婚无需施压暴力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伤情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45
第二章第八条,不同意婚姻登记取消证件户口簿;
第三章第十六条,不同意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离婚不需要冷静期,结婚冷静期为30天。
2.结婚双方需要用户口本、身份证、体检报告、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3.非婚生子女不享有财产继承权,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给孩子扶养费。
4、在婚内出现暴力行为、故意伤人行为,可起诉离婚无需施压暴力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伤情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45
严进宽出,不是诈骗就是传销。公平公正保证每一位公民的权益不好吗?不是去保护公母的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47
不支持,这样年纪太小就结婚的话将来一定会后悔结婚太容易了自己都是个孩子怎么能确保结婚幸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47
离婚支持异地不需要户口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51
不同意不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51
直接手机授权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52
建议结婚需要户口本 增加结婚冷静期 反之 离婚则不需要户口本 不需要离婚冷静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53
又让哪个人贩子考上公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54
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54
不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56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就这样被腐化了吗?从古到今来不被祝福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想出这个办法的人应该不是我们华夏儿女。旧社会才过去几年呀?看来又要回到旧社会去了。我有闺女,也有儿子。反正我是不会同意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0:57
不要户口本那岂不是随便拐一个就能结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1:01
离谱,这个社会太颠覆了人的三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8-16 21:01
这样发布简直把婚姻当作儿戏!以后万一哪天自己的孩子回家就说自己结婚了连结婚对象家长都没见过 只关注结婚率和生育率不注重质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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