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成武县发布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指导标准,部分条款引发争议,比如婚礼参加人员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宴席标准农村每桌不超过460元,城区每桌不超过660元;烟每桌不超过2盒,每盒不超过25元;酒每桌不超过2瓶,农村每瓶不超过60元,城区每瓶不超过100元;丧事“严禁私自办理”,“丧主要第一时间向村红白理事会报告,由红白理事会主持办理,并向镇(街)民政部门报备”。
在评论区,有网友认为管得太宽,“难道新人不能请同学、朋友参加婚礼吗?”“移风易俗可倡导,法无依据不可强制。”有网友调侃,“正经的事办得很扯淡,扯淡的事办得很正经。”“这种规定更像是形式主义!”“就想等着看看这种不切实际的政策怎么落实?”更有网友表示,“有这闲工夫,先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治一治吧,那是巨大的浪费!”“多花时间发展经济,让老百姓敢消费,这才受大家欢迎。”
央广网也刊发评论称,这些看似细化以便于执行的“指导标准”,脱离实际甚至有不近人情之嫌,反而容易在执行过程中沦为形式主义,最终停留于纸面而被弃用。更重要的是,这是对人们正常生活的粗暴干扰,这种典型的“好心办坏事”也是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民风民俗是长期形成的,移风易俗也要在法律范围内考虑实际情况和群众感受,更应重视并珍惜百姓的理解支持,把好事真正办到老百姓的心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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