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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蓬安县医保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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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9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前是供销社的职工,2000年企业改制后,从2010年开始个人开始购买医保,请问还要买多少年,在供销社工作期间能视为缴纳年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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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30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农村那些事儿”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08月29日通过“麻辣社区”论坛反映关于原改制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问题已收悉,经蓬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核实,现回复如下 :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全面做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22】31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市职工医保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视同缴费年限和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全额缴费年限之和,其中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全额缴费年限满10年)。同时根据文件规定:原公有制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正式人员(由劳动部门正式招工),2003年7月1日以前在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作为我市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
由于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和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参保信息,因此工作人员无法进行查证和核实。为了保障您的医保权益,您可以在上班时间拨打电话0817-8627512进行咨询,也可以带上您的身份证、改制协议及养老保险的参保凭证到医保服务大厅窗口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咨询和确认。
感谢您对蓬安县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蓬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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