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于2024年7月24日受四川省成都三基色教育老师诱导办理了分10期总金额4232元的先学后付分期课程,减去预定金100元,还因优惠名额有限诱导我报名该课程,且该公司应该没有这项教育培训业务,本人目前已交100元定金,下次分期是在10月24日,且对方未给我的定金及分期开相应发票。该机构以低风险无利息,后续可以以接稿的方式来赚取分期费用等煽动性的话术诱导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报名该课程,涉嫌欺诈行为,购买该课程的多为高中刚毕业的学生,办理分期付款,合同内容为霸王条款嫌疑,学生报名后发现课程内容粗制滥造,与其宣传严重不符,商家宣传的直播课实际是提前录的制视频,并在学生观看直播时监控学生,一退出直播间就发信息骚扰,宣传的直播平台与实际宣传的平台不符合,并且也很难通过所谓的接稿委托偿还分期。向机构申请退费,却被机构以不是特殊情况等各种理由拒绝,甚至被要求支付不合理的违约金。还要求支付违约金近一千元,(该合约的部分条款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故其条款构成无效,本人不必支付所谓的“违约金”),网上已经有很多学生被骗,学生难以偿还债务,或是难以支付违约金,多方催交分期平台给学员施加压力。国家规定不应向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群体发放先学后付分期付款这项服务,向签订分期合同的平台添加其售后服务微信多次不与理会。我的诉求是解除分期合同,取消分期服务,成功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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