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仪陇竑源燃气公司安装燃气不给百姓开发票存在偷税漏税问题已收悉。国家税务总局营山县税务局高度重视,责成营山县税务局望龙湖税务分局与纳税服务股共同开展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仪陇县竑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营山柏林分公司开票情况为:该公司共向屋基村村民开具发票90张,共计金额56.70万元,并于2024年4月申报并足额缴纳所属期2024年3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同时仪陇县竑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营山柏林分公司表示:仪陇县竑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营山柏林分公司已于2024年3月按照实际收到工程款和对应户主信息开具发票,计划待工程完工通气之后将发票交付纳税人并办理通气事宜。 2.调查人员通过走访屋基村委会了解到:截至到2024年10月9日,该村委会实际收取了136户(比合同计划约定的户数少)安装费,每户6300元,共计85.68万元的燃气安装费,款项由村委会收取并暂存,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支付燃气公司,村委会于2024年3月向仪陇县竑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营山柏林分公司实际支付56.70万元。当前剩余28.98万元工程款暂存村委会,后期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根据当前调查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营山县税务局目前并未发现仪陇县竑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营山柏林分公司针对屋基村天然气安装工程存在偷税漏税情况。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营山县税务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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