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粮食公司将过期大米重新包装销售一事在网上热传。据奔流新闻报道,重粮集团酉阳粮食公司员工龚先生在工作中发现,该公司一粮库将过期应急大米更换包装,重新打码新日期后销往当地一些乡村学校。
根据龚先生反映,公司有很多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危及他人身体健康,“酉阳粮食公司在板溪镇粮库有350吨县级应急大米的储备,承储单位必须确保品种、数量、质量真实有效,其监管单位为酉阳县发改委。公司领导为了完成各项指标考核,以达到个人年薪收入最大化的目的,不顾人民群众特别是学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将过期大米直接更换包装,重新打码新的生产日期流向市场,有针对性地销往乡村学校。”
针对舆情,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投诉人举报内容不完全属实,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长期以来,学校食品安全都是公众高度重视的事情,此事在网上引起集体声讨,“这些企业太坏了,把过期大米卖到乡村学校,这是欺负留守儿童好欺负么?”“乡村孩子就不是孩子了,咱们的监管能不能给点力?”“丧尽天良,还是国有粮企,还能有点底线吗?”“国家粮库处理陈化粮,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养出好大一批粮耗子。”
目前,相关舆情仍在发酵。有网络观点认为,食品保质期是人们判断食品食用安全的重要因素,过期食物根本不应该出现在市场上。不论涉事公司是否将过期大米销往乡村学校,其虚标大米保质期的问题是存在的,这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理应被依法追责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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