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第8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蓬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蓬安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涉及河舒镇河西社区4、5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蓬安县河舒镇河西社区4、5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7.7609公顷,其中农用地7.6065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2.7187公顷,园地1.3886公顷,林地2.7262公顷,其他农用地0.773公顷),建设用地0.154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蓬安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勘界图 蓬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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