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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三名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今天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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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5
五马分尸都不能解我心头之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5
严惩这些丧气天良的畜牲,为民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6
谁判的单开一页记录伟大功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6
强奸未成年学生的三名罪犯,不但依法判处其死刑,还要求罪犯对受害者家属经济赔偿,有存款冻结存款,无款没收房产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6
地点是哪里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6
拍手称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6
应该让这些人尝遍十大酷刑再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6
该凌迟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7
对于这些色狼的处置大快人心!有利于震慑那些有色心又有色胆的流氓!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7
人渣,建议反复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7
支持,而且还要大力支持,杀得好,留下更对不起受害家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8
支持!我也是当爹的人!娃娃生病都心痛得不得了!更何况遇上这种事!必须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8
要下恨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8
无论是高院、中院或地方法院都应该对强奸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无论多次或初次都以死刑论处,必须对强奸罪零容忍才能还社会公平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8
人渣!折磨至死都死有余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8
该杀,还要公布其犯罪分子的父母,从小没有教育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9
割了再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9
死有余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9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13 22:59
该杀,这种人不能留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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