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正式施行。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涉及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的地方性法规,引发舆论关注。
“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管理职责的一种重要方式,旨在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如何让涉企检查既不过度干预企业正常运营,又不因为监督缺失而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是摆在行政执法主体面前的一道新命题。
比如,2023年,某市直相关单位和某区对一企业开展检查、走访活动共计65次。其中,执法检查26次;在司法部11月公布的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中,某天然气输送公司每个月都要面对19次左右的执法检查。显然,这样的涉企检查让企业不堪其扰。
舆论指出,嘉兴此次出台的“规定”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综合查一次”的定义,也是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的行政检查新模式,指行政机关按照综合监管的要求,在同一时间对同一检查对象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检查。简单说就是“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这不仅避免了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也为企业减轻了不少负担。
媒体评论也指出,曾有民营企业家就招商引资进行交流时感慨:对民营企业来说,要优惠不如给机会,求倾斜不如要公平,等扶持不如靠法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嘉兴市出台全国首部涉及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的地方性法规,让法规为“综合查一次”撑腰,对“最后一公里”行政人员的行为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让涉企检查“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成为一种常态,这样的行动值得点赞,也值得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