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问题为鹤鸣镇人民政府在“大邑县鹤鸣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采购项目编号: N5101292024000198)” 采购项目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4〕4号)执行;磋商小组的组建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七条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为3人(其中:随机从四川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2名,采购人委托王*兵为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组长为江*春),磋商小组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结果已被我单位认可。(二)王*兵持有我镇授权函担任采购人代表,具备四川省政府采购专家资格,持有一级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证书,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比较熟悉;2023年以来,王*兵作为评审专家已参与多个规划设计类采购项目评审,也参与过大邑本地采购项目评审,并非所述“采购人故意安排毫无专业背景的社会人员王*兵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其中”。(三)12月19日,王*兵向我镇出具了《关于大邑县鹤鸣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198)担任采购人代表的相关事项的声明》,说明您与王*兵因名誉权纠纷还处于诉讼期中的有关情况。
您反映情况不属实,十分感谢您的监督。
大邑县鹤鸣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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