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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想离个职竟要经过26道审批?专家:离职流程“卡”员工涉嫌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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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4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出离职申请,人事告诉我得经过26道审批流程,这年头离个职这么难吗?”近日,在广东深圳某公司上班的李女士因腱鞘炎等健康问题,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了辞职申请,当时主管表示同意,让她只提出申请半个月内做好工作交接即可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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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4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令李女士没想到的是,当她按时完成交接工作后,主管却告诉她这只是走完了部门的流程,还需要向公司的人事部门再提出离职申请,而人事告诉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所有离职员工都必须经过26道审批程序。这意味着,每一个审批环节,她都要从办公系统中找到对应人员,请对方通过其离职申请。

  过了近一周时间,整个离职审批流程才走完。在李女士看来,对于她一个普通的员工设置这样繁琐的流程实属没必要,“26个审批人,其中大部分都和我互不相识,工作上也几乎没有交集,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离职流程”。对此人事部门解释,这是公司成立以来就有的“规矩”。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有这种“规矩”的公司并非个例。北京某互联网公司的唐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公司普通员工想要离职的话,需要在OA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发起申请,申请需要各个部门领导加公司领导审批后,再上董事会,然后再走线下签字交接流程,线下一共需要15个人签字,“我知道有几个离职的同事就在这一道道审批过程中被卡了很久”。

  在社交平台,记者看到相关吐槽也有不少——“20多个人审批,审批了整整两个月”“离职有23道离职流程,我天天打电话催了9天才批完”……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设置如此繁杂的离职审批流程?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华全国总工会理论和劳动关系智库专家吴文芳向记者介绍,公司自然可以设置离职流程,但离职流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可增加劳动者辞职的法定条件,例如要求必须获得上级批准或必须满足特定工作条件,否则不允许离职。“可以看出,上述这些繁杂的离职审批流程明显不合理,甚至违法。”

  除了流程繁杂,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一些公司还会故意在离职流程设障碍,“卡”住员工不让离职。

  2024年4月,安徽马鞍山的张女士在OA系统上向公司提出离职,当时领导让她离职日期填一个月后,但等时间到了公司却不放人,说张女士工作没有做好交接,要等新人入职熟悉工作后再让她离职。

  “实际上,我的工作已经交接完毕,办公电脑也退给单位了,单位宁愿一直让我请假也不放我走,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意义。行政助理告诉我,领导不同意,他就不给批。”张女士说,她之前以为在离职上不会有什么问题,于是已经找好了下一份工作,结果公司卡着不批离职申请。“好在新公司对此表示理解,我才没有丢掉新工作。最后又拖了好几天原公司才批准了我的离职。”

  在吴文芳看来,公司虽享有用工自主权,可设定合理的离职流程,但劳动者提前通知并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其继续工作或扣押相关离职证明材料,这样的“卡”离职超出合理范畴,涉及违反劳动法律问题。劳动合同法第50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承担开具终止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等义务,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需赔偿员工相应损失。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政律师提醒,有此类遭遇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应及时留存证据,保留所有与离职申请相关的书面记录,包括提交申请的时间、与公司沟通的记录等;员工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档案及社保关系转移等离职手续;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员工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吴文芳看来,合理的离职审批流程须遵循多方面基本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并确保公司平稳过渡,这样既能提升管理效率,又可减少劳动争议。

  “在合法基础上,审批流程设置需遵守民主与透明原则,要求流程公开透明,作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需经民主程序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后明确告知劳动者,让员工清楚知晓离职具体步骤、所需时间,如书面通知、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事项,同时公司要提前告知员工离职流程具体要求,避免因不清楚流程而延误。同时,具备效率性原则,即追求简化高效,减少繁琐审批环节,在法定时间内完成离职审批,及时办理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手续,去除不必要的复审等环节,防止拖延员工离职时间影响其职业规划与新工作入职。”吴文芳说。

  她还建议,公司离职流程需涵盖合理善后处理环节,比如离职面谈虽非强制,但有助于了解离职原因、改进公司管理,能够妥善解决工资、社保、休假等遗留问题。“只有以尊重平等态度进行,避免强制或严苛问询,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离职流程才能有效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流程不当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并确保公司顺利运作。”

  来源:法治日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5-1-1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说了,员工离职提前30天通知公司,注意是通知,就是公司公司要离职就行了,不需要公司同意或审批。实际操作就是提前30天通知公司,过了30天直接走人。要协商也是公司跟你协商。如果公司卡你,只能说你自己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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