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下载
四川新闻网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5G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新闻网
四川手机报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汽车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合作频道
›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
专治“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1
2
3
4
5
6
7
8
9
10
... 17
/ 17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楼主:
四川手机报
专治“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专治“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09
儿子参加一蓝球体育课上个老板跑路,打了投诉电话还不是一样没办法,现在接手的老板直接放话说你们去告
评论
赞同
反对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10
法院判了,但是没人执行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10
主要是执法部门不作为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12
普通人维权,太难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13
在遂宁花沐盘子拍照给了钱,到现在都拿不到照片,打电话一直推推,今天说过几天拿,从去年8到现在都没拿到,前几天老板跑路了,好多人都在那拍照,都是这样的结果,这应该如何维权?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13
己给保险公司投保几年了,现状况需要退保,可以全额退款吗?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13
我法人和股东全是农村老头老太太,随便你怎么起诉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13
我法人和股东全是农村老头老太太,随便你怎么起诉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13
法院的人说你背死,去办卡就是贪便宜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15
如果是买了商铺钱也付清了,开发商卷钱跑了找谁啊?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19
那淘宝呢?不是也有很多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21
我们在南充王府井,被两家坑了。都是办会员充值,后来商家跑路了。王府井说的,跟他们没关系。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24
人都跑了,有何办法???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25
攀枝花市归零街舞预收款后跑路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29
为何不把责任落实到工商局头上,这些空壳公司,就是你工商批准成立的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34
成都金牛区“哥帝图”男装跑路了,联营模式押金50000,1月2月的返利未返,损失惨重啊,12345只记录一下,12135也管不着,110也推,这些部门都喊去法院起诉。现在的跑路成本太低了,说实话:我都想到成都去干“联营招商”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36
成都百货商业冻结公众号绑定的卡怎么办?致电12345无效,12315也无效,到处推脱!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37
房产开发商卷款跑路又咋办?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43
大额资金卷不动,卷小额的很方便且不用担心被查被投诉,比如安徽淮安凯乐以售卖新品手机为由,收取165,27元费用后直接玩消失,不发货。代为收款方是财付通,这种赤裸裸的伤害消费者该向谁去说理,找相关部门回答是2000元以上的才追责,找到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要先预交500元费用负责追回.…这就是现实网购陷阱!
评论
赞同
反对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14 14:45
这些处理条款早就该出台了!非常棒!利国利民!
评论
赞同
反对
下一页 »
1
2
3
4
5
6
7
8
9
10
... 17
/ 17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Ctrl + Enter 发送]
在APP内通知他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成都论坛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