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意投诉行为本身
- 法律定性:长期恶意投诉,如果其目的并非是为了解决合理诉求,而是出于扰乱正常办公秩序、报复等不良动机,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比如,根据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长期恶意投诉导致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受影响,就可能适用这一条款。
- 举例:张三因个人与某部门工作人员有私人恩怨,便每天向该部门恶意投诉各种编造的问题,导致该部门办公效率严重下降,影响其他正常业务开展,张三的这种行为就可能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被处罚。
2.相关部门不处理的情况
- 行政不作为的法律依据:如果确实存在恶意投诉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若不处理,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公民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来维护权益。该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也就是说,如果公民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恶意投诉行为,相关部门有职责处理却不处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 举例:李四发现王五长期恶意投诉单位,影响单位正常运转,李四向当地公安部门反映,公安部门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处理。李四就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向法院起诉公安部门行政不作为,要求法院判决公安部门对王五的恶意投诉行为进行处理。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长期恶意投诉且相关部门不处理的情况,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恶意投诉的记录、向相关部门反映的记录等,以便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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