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妻子包术华为了丈夫陈国成在邻水县花房子煤矿的工伤残疾维权,因长期得不到解决,在兴仁镇人民政府反映诉求,要求煤矿负责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那些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老年人的长期诉求似乎早已厌倦,真不知道他们是真的没有能力处理,还是故意不作为!他们面对老人和残疾人的态度极其恶劣,这怎么能不激怒煤矿工伤残疾人陈国成?他甚至产生了从兴仁政府大楼跳下的冲动,他说大不了就当在煤矿洗白了算!而包术华当时还是兴仁中心医院住院的妇科病人啊,她为了第一时间劝住丈夫跳楼的冲动,也为了将多年来积攒的心酸委屈倾诉出来,大声宣传着煤矿政策性关停后的相关政策规定。
到了吃饭的时间点,包术华看到工作人员去食堂盛饭,她只是想盛两碗饭来吃,这有什么错?可却被政府的工作人员将她用力一甩,狠狠的甩向了旁边落地电风扇的位置。当时包术华很难站稳,就这样碰倒了落地电扇,自己也摔了下去。随后在混乱中,包术华可能抓到了刘伟的脸。接着刘伟就叫来了兴仁镇派出所的干警,把陈国成夫妇带到了兴仁镇派出所。
当天下午14点30分左右,是刘伟亲自打电话叫了陈芬去派出所。当时陈芬还陪着她两岁多的孩子啊,安排好后就急忙去了派出所。她到那看到有120的救护车,心急如焚地急忙上前追问医生出了什么事。医生告诉了她母亲包术华的病情,说她还吊着营养针,心里慌得很,没吃饭。当场也看到刘伟也在那里,和几个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议论着什么。陈芬质问他:煤矿工伤维权难道有错吗?为什么你们又把事情推给派出所,难道派出所还要管超出职责范围的事吗?作为子女,看到自己的父母连猪狗不如的对待,大家说说她是否寒心?
兴仁镇派出所外面没有饭卖,陈芬去塔水桥旁边买了包饼干和牛奶,给生病的母亲包术华充饥,这难道就有错吗?她有现场的录音凭证和当时用抖音拍的视频。她也很努力的劝着残疾的父亲和年老的母亲,让配合派出所做供词。因为老年人没有文化,他们当着派出所附近的居民大声诉说着在邻水县花房子煤矿遭遇的见死不救、急诊手术不医治,乘人之危以及不公对待。石滓镇有个叫刘清安的工人和她父亲同在一个煤矿厂受的工伤,为什么别人能在邻水县中医院尽情接受医治,她的家属夏术英也能拿到应得的护理工资,而陈芬的父母却只能在艰难中过日子?
包术华一边诉说着这些委屈,一边说要去上级上访。当时因为疫情防控,到处都去不了。兴仁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就能让兴仁镇派出所大动干戈,来对付一个维权的煤矿残疾人和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年人,难道维权的人都是间谍吗?竟然要如此惊动着所有干警。我母亲一直呐喊着,严重透支了体力也倒下了,这些干警就像日本鬼子进村一样没有人性,硬拖着她母亲的身体,把她母亲的脚后跟和脚趾都拖出了血,完全不顾她母亲的疼痛,更不顾及她母亲还是个正在住院的病人。最后把她母亲疼晕了,像提鸡鸭鹅一样把她提进圈里关着。
后来她父亲看到那些狗腿子这样对待她的母亲,上前阻止也是无能为力。一个拄着双拐的残疾老人竟被干警大声呵斥走快点,这又再次激怒了她父亲,听到骂着“土匪、棒老二”旁边的狗叫声也在答应。他们那么多人,抢的抢拐杖,按的按腿,甚至还在残疾人身上用上了手铐工具。陈芬亲眼目睹着父母遭受着一切,当时她还在旁边吼道:这是残疾人,你们怎么还能这样对待!她看到父亲在地上被一群干警按着,并还努力地挣扎着呐喊“土匪啊土匪啊”……,她看到那双解放鞋还套在煤矿残疾腿的脚上,泪眼婆娑的记录下了现场的所有实情。旁边有人试着要拍照,也被一个干警凶神恶煞地吼着不许拍,只有她在无奈中流着泪拍下了这没有人性的一段不堪视频。看到这些黑暗的事情,还有人说她太悲观了……
陈国成夫妇因所谓“扰乱单位秩序”被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决定行政拘留10日。但此次执法及后续相关过程疑点重重,存在诸多程序瑕疵,严重损害了包术华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执法程序瑕疵:在案件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对我母亲进行询问、调查时,应当明确告知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有权申请回避、自行辩护等。但我母亲称,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只是简单询问,并没有详细说明她的相关权利,导致她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处于被动、茫然的状态,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我疑惑:在认定我母亲扰乱单位秩序的证据收集方面,公安机关存在明显瑕疵。执法人员没有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仅依据部分现场人员的片面陈述就匆忙做出了判断。据我母亲回忆及我亲自了解,现场还有其他能够证明她的行为未达到扰乱单位秩序程度的关键证据,比如现场监控录像、部分中立人员的证言等,但公安机关并没有收集这些证据,或者没有将它们纳入考量范围,致使证据链不完整,无法充分支持对包术华的行政处罚决定。
鉴定程序违规违法:在拘留期间,也就是2021年9月16日,我母亲在没有被告知家属且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被偷偷带往相关机构进行精神鉴定。这种未经家属知晓的鉴定程序严重侵犯了我母亲及家人的合法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应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贵局在此次事件中,无论是对包术华的违法认定,还是进行精神鉴定的程序,都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严重侵害了包术华的合法权益。
(目前包术华的诉说线索,是兴仁镇政府工作人员文海波负责开的车,另外还有催梦瑶和邓娟两位女性,再加上3名派出所干警不认识。他们像押特务一样押着我,我问他们要把我带到哪里去,他们死活都不说一句话。我当时想着是不是要把我带到哪个山上去偷偷枪毙了,想着自己连遗言都没留一个,好不甘心。途中经过了好多山路的拐弯处,终于下了车,我被手拷着,看了看周围很陌生。在门口我停留了一下,看到招牌是南充市第二人民医院惠诚精神病医院鉴定机构,我默默地记下了这几个大字,好以后找到这里。这几个狗腿子还问我在看什么?原来把我拷到了南充市第二人民医院惠诚精神病鉴定机构,意图将我鉴定成精神病人。(当听到鉴定医生说了句“莫来那一套”的话)我知道我被他们蒙冤陷害了。
然后鉴定医生关上门把我一个人留在屋里询问,当时是个女鉴定医生,问我今天为什么还这么高兴,她让我跟着她学转积木,她怎么转我就怎么转,还让我分颜色、说出节日分别是几月几号,做了脑电图等相关检查。我把为老公维权的经历告诉了医生后,她又叫我唱首歌,我唱了《唱支山歌给党听》,当唱到“旧社会鞭子抽我身母亲只会泪淋淋”时,鉴定医生就听不下去了,让我不要再唱了。然后又让我跳舞,我戴着手铐跳了毛主席时代的《农业学大寨》。鉴定机构医生还说:“说话套是一套的,你应该回去继续维权。”出来后,我看到他们几个灰头丧气的,我感觉他们的阴谋并没有得逞。进来是正大门进来的,出去却没有从正大门出去,而是从另外一个方向出来的,不知道他们是在躲避监控还是怕别的什么原因。他们还给了我一瓶矿泉水,我故意说不要,我说我要喝营养快线,然后他们又去买了一瓶营养快线给我,当时还说“我们几个都没有喝营养快线哦”。
在回邻水县的路上,他们又问我是直接回家还是回拘留所?我说还有3天拘留期结束,我要去拘留满……2021年9月19日,我女儿陈芬亲自到邻水县拘留所接我。那天涨了好大好大的水,不能上高速,我们绕路走丰禾也到不了兴仁,到处大路都被大水淹没了。然后又花100元租了个摩托车从石永才转到了兴仁,终于回家了。当我看到我丈夫陈国成时,他瘦得像柴,感觉风一吹就要倒,原来他一直都在自责中过了10天。看到锅里的饭都发霉了,我心疼地问他有多久没吃饭了?他没精打采地说:“好呕气哦,吃不下饭。”还说兴仁镇派出所的几个干警不知拿了什么东西来让他签字,几个人硬把他的手拉去盖了手印。老百姓都说这兴仁的天太黑了,什么时候才能天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