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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维权的艰难——血与泪的控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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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市镇石垭村委会张从江“张小成”书记长期涉嫌欺压老百姓的实名举报后申诉。

尊敬的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信访局!

我叫杨志中,男,汉族,住广安区白市镇石垭村5组。

首先请求谅解一个被村书记殴打恐吓,村干部作伪证,受到失实行政处罚市民的如实反映。

申诉请求:

1.2025年3月21日下午,广安区公安分局石笋派出所对我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严重失实,请求重新调查;

2.请求依法追究村支书张从江“张小成”工作态度粗暴、辱骂等不作为和殴打村民以及参与作伪证两名村干部蔡阳毅、李海燕的法律责任;

3.白市镇政府工作人员是否对石垭村书记等干部涉嫌的违法、违纪有包庇纵容行为,请求进行调查。

事实与理由:

弱势群体维权的艰难——血与泪的控诉(一)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AZissjae5uqB4vmkV2dWw

一、因举报村支书不作为遭其报复殴打。
2025年2月24日,因我实名向镇政府值班室对村支书张从江“张小成”在工作期间长期在职而不在岗村务管理中存在等问题投诉后,遭其报复性殴打恐吓,致使我身体受伤(附医院诊断证明)和心灵受到严重打击。案发后第一时间,我拨打了110报警,请求派出所依法追究打人凶手张书记刑事和民事责任。但是派出所在调查过程中,另外两名村干部做为唯一旁证人,却隐瞒事件真相,做出伪证,颠倒黑白反倒说我打了村支书张小成。让真正受伤害的我即将受到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反而对凶手张从江“张小成及作伪证的村干部未予追责。

二、调查程序中收集证据中严重失实。

1.旁证村干部作伪证:
两名在场村干部蔡阳毅、李海燕在调查中隐瞒事实,伪造“我打人”证言证词,意图掩盖村书记张从江“张小成”打击报复的真相。

2.法律适用错误:
本案系因张从江“张小成”得知我向镇政府反应情况后,遭遇了他打击报复举报人引发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件,应依据《刑法》第234条、293条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派出所错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导致处罚畸轻。

三、派出所调查结果和处罚显失公正。

派出所做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故认为“适用法律错误”并应撤销。其因该事实和调查中存在偏差,严重损害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54条(报复陷害罪)、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条、第246条。

维权诉求:

1.恳请上级机关依法撤销错误处罚决定,重新组织调查,彻查张从江“张小成”违法、违纪事实;

2.对作伪证的村干部及包庇纵容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3.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35条,保障申请人合法举报权利,杜绝打击报复行为。

4.依法对张从江“张小成”工作态度、长期在职不在岗“村支书不是跑非法营运,就是在街上喝酒打牌”,曾经习惯性殴打村民等恶性行为提级由纪委立案调查。

附证据:
1,向镇政府反应电话
2,打报警电话
3,医院出俱医学证明
4,派出所行政处罚告知书

此致:

广安市委
广安市人大
广安市人民政府
广安市纪委监委
广安市公安局
广安市信访局


受害人(签字):杨志中

                  202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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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23 14: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3-23 14: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3-23 14: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3-23 14: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3-23 14: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23 1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23 19: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待政府部门领导给予公平公正的答复一下吧

发表于 2025-3-23 20: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23 20: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3-23 23: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5-3-23 23: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有另外的说法吗?调查报告呢?

发表于 2025-3-24 14: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他多大的背景终会水落石出。
相信党,相信我们的国家。

发表于 2025-3-24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的村委会混乱,镇政府监管失责。

发表于 2025-3-2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110会“未接通”?

发表于 2025-3-25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25-3-25 15: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讲: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

针对网络上“弱势群体维权的艰难——血与泪的控诉!(一、二))热议我仔细阅读和对逻辑推理,提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一、举报人的阐述过程中,因村民杨志中(简称为杨)到村办公室办事,发现办公室无村干部值班,于是向镇政府如实反映了相关问题,引发张从江(张小成)书记(简称张书记)对村民杨的强烈不满和怒火(从对话中可以看出),先是语言粗俗最后升级到暴力打人,后村民杨被打后第一时间报警等一系列整个过事件过程,通过杨整过程讲述,应该是还原了事件真实过程,经得起科学合情的推理。
二、被举报人张书记和两位在场的村干部在派出所调查取证笔录中的讲述言词中发现疑点重重,不排出疑似对张书记涉嫌故意庇护和有涉嫌串供之嫌疑?
其理由:①村民杨身高才1米5左右与身高1米8几被举报人张书记身高体型相差如此之大,举报人杨是如何能把张书记打成轻微脑震荡的?还有就是村民杨为什么会打被举报人张书记?他打人的动机是什么?他打了人不跑反而还要报警又是为什么?等等
②如果村民杨打了被举报人张书记,一是村民杨会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吗?二是张书记被打了会当场跑掉吗?三是出警民警会对报警人杨现场拍照取证吗?等等一系列经过经不起推敲和还原。在场证人同属村上两名干部,再无其他群众,其证词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同为村干部的两位证人平时对张书记在村上对村民工作态度粗暴、脏话连篇、习惯性殴打村民等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没起到相互监督和及时向上级领汇报。证人的言词经不起逻辑思维推理,存在涉嫌严重作伪证之嫌疑。

面对两种截然相反的说词和其中的是是非非,敬请纪委监委和人民警察认真分析调查取证,还原事情真相!

发表于 2025-3-25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逯木趁 发表于 2025-3-25 15:34
国学讲: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

针对网络上“弱势群体维权的艰难——血与泪的控 ...

有些村官素质差,文明管村他们做不到,就往往剑刺偏锋,讲一些过激的言论、实行“流氓”与“社会人”的作派来震慑村民,以达到文不服让你武服,这不是个案。

关键是派出所如果也替这些村霸与村痞站台,那么朗朗乾坤就一定会变得乌烟瘴气!

发表于 2025-3-25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讲个题外话,个人感觉现在的农村还可以继续合并,原来是两村合一,现在可以推进三村或四村合一,农村真没啥人了。推进四村合一,原一个村选 出一名村干部组成新的合并村委,书记由政府以公务员招考的形式派驻,其余四名村干部为村长1人,村独立监委2人、文书(会计)1人,下属村居民小组长由村干部临兼任。提高他们的待遇,强调任职的素质要求(包括不限于学历、经历、年齡、技术专长、人品与口碑),实行脱产。这样在原来基础上可继续优化减少村官人数,也可以达到减少费用支出,降低财政负担。

合村并社后,按一个镇10个合并村,村官4人,就是40人,每人工资3000/月,一个月工资就是12万,一年下来就是近一百五十万人民币,加之镇政府的团队(书记、副书记、镇长、副镇至长至少三人、纪委书记、人武、财税、工商、农技等可能又是几十号人),这些人合在一起一年可能又是两百万以上,这三四百多的费用,估计纯农业乡镇,农民靠刨土,一个镇的GDP都几百万之多,完全靠吃上级财政拨付,上级财政的钱从哪来?就是我们纳税人(企业、公司、个人)贡献的。需要养这么大个班子嘛?这不是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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