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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注意!4月1日起,成都货车限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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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科学合理调控城区道路交通流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3月26日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

  二、全天24小时禁止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环卫车、混凝土运输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

  三、每日7:00至19:30禁止货车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之间区域道路行驶。

  四、每日7:00至21:00禁止货车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五、以下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

  (二)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

  六、凭货车电子通行码通行车辆

  确需在上述道路限行时段行驶的货车,应按照《2025年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类型的货车电子通行码,在允许时间和区域路段通行。

  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并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具体指示行驶。

  八、其它通行规定

  (一)建筑垃圾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应级别启动时及其它情况需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和执勤民警的指挥为准。

  九、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十、本通告有效期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记者梳理发现,本次发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相比2024年有几个显著的变化。

  其中,将2024年度交通管理措施中“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之间区域道路”外地籍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行驶、成都籍货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行驶的规定,统一调整为2025年度每日7:00至19:30禁止货车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之间区域道路行驶。同时,在“2025年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管理办法”中扩大“货车通行次码”的申领使用区域,允许本、外地籍货车在平峰时段(9:00至17:00)持码通行,以保障上述区域的通行需求。

  将“货车通行次码”的有效期从申领成功的当日即刻生效,改为“一次可申领有效期最长为30日(含申领当日)”,从而大幅降低货车驾驶员的申领次数。

  将“冷链运输车可申领国V、国VI货车通行码”修改为“冷链运输车仅限申领国VI货车通行码,国V通行码停发”。

  持有国VI货车通行码的混凝土运输车和预拌砂浆运输车,不得在三环路以内(不包括三环路本身)及高新南区(不包括剑南大道、科华南路)内行驶。

  外地籍混凝土运输车、预拌砂浆运输车、冷链运输车、三绿工程车、园林绿化车、城市管理执法、市政作业车、生活垃圾运输车经相关部门需求确认后,可办理相应类型的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IV货车通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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