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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正义若迟到太久,正义还有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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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4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青年报》2023年12月27日的一篇题为《35年马拉松诉讼终划句号:无罪》的报道,颇有感慨。周永刚,当年刚刚18岁的无辜青年,竟然被警方屈打成招,入狱21年4个多月,蒙冤35年,直至53岁才等来无罪判决。警方刑讯逼供破案容易,法院审理判决也容易,可是无辜百姓要洗去头上被强加的冤屈何其难哉!在2023年岁尾,央视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环球时报》、《湖南日报》、澎湃新闻、上观新闻等多家媒体相继转载《中国青年报》的这篇报道,还是让人在寒冬中感受到来一丝温暖。“大皖新闻”、“极目新闻”等媒体也先后报道了53岁的周永刚终获洗冤的新闻。近几日,虽经辞旧迎新之喜,这篇报道仍萦绕不去。今日重读这篇报道,不由想起屈原的诗句:“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据媒体报道,1988年7月1日下午,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巴罕宝力格村一对18岁的姐妹邵佳、邵灵骑着自行车到村外的查干喜热草原挖药材,迟迟未归。当晚过了九点半后,姐妹俩还未归家,家人及其同村村民开始寻找,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在公路东侧的干河沟发现了自行车,自行车前轮沾有血迹,他们将自行车抬至拖拉机车斗中继续找人。周永刚当天外出,回到家已是21点50分;半夜12点多,周永刚被父亲周国瑞喊起来去帮助找人,邵佳、邵灵分别是周永刚岳父邵宗林的兄弟邵宗祥、邵宗发的女儿。从村子前来帮助寻人的周永刚,恰好和被害人邵灵的父亲邵宗发一起打着手电筒寻找。在一处空旷草场上,两人走了没多远,就看到两名少女的尸体,其中一人裤子被脱到膝盖下面,头部已血肉模糊。邵宗发正要上前,周永刚一把抓住他,“不能破坏现场,赶紧报案”。这起轰动一时的命案,被当地相关部门命名为“‘701’特大强奸杀人案”。1988年8月2日,时年18岁的同村青年周永刚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收容审查。当时,周永刚和妻子邵玉梅完婚才5个多月,妻子已怀有身孕。1992年12月,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周永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永刚不服,提起上诉,199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1988年以来35年间,周永刚及其家人从未停止各种途径的申诉,周永刚的岳父、也是被害人的堂叔邵宗林对女婿的清白深信不疑。2009年12月5日,失去自由7795天的周永刚在获得多次减刑后出狱,他一边打工挣钱养家,一边继续申诉。2023年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周永刚强奸、故意杀人案,撤销原裁定,宣判其无罪。历经35年的漫漫长路,年过半百的周永刚终于卸下了已背负35年的枷锁。
      周永刚的蒙冤噩梦始于凶杀案发生一个月后的8月2日,巴林右旗公安局以走私文物的名义将周永刚收容审查,而周永刚当时只不过是去另一个镇子上购买了几枚古钱,但是针对周永刚的调查很快转向杀人案方向。当时案件材料显示,周永刚被收容审查的主要问题是“强奸杀人嫌疑、走私文物”,有何证据一栏则填写的是“有作案时间,有作案条件”。周永刚的岳父邵宗林曾听一名办案民警说过:“你女婿嫌疑最大,那么多人找了那么长时间,都没先找到,唯独他先发现了,他这个嫌疑排除不了。”警方的讯问笔录显示,周永刚很快承认其强奸杀人的所谓“事实”。一个月后,赤峰市公安局延长了收容审查的期限,延长期限的原因是案情复杂暂不能结案。1988年12月底,周永刚被巴林右旗公安局逮捕。1989年5月底,巴林右旗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至巴林右旗检察院起诉。1991年2月初,案件移送至赤峰市检察院起诉。1991年4月,该案在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992年12月底,周永刚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处死缓。
      在周永刚蒙冤的背后,是当地警方的草率,仅凭所谓“有作案时间,有作案条件”,“嫌疑最大”,就对无辜者枉法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而从被害人遗体上提取的精斑经过鉴定和周永刚血型一致,是指控周永刚仅有的物证之一。周永刚之父周国瑞要求警方进行DNA检测,甚至提出检测费用1万多元由自己家出。然而周国瑞却被告知,可供检测的物证“不见了”——被害人尸体上提取的精斑和现场遗留的铁锨以及周永刚的衣物等物证,在送检回来后寄放在法医室;到了1990年4月,袋子里只有嫌疑人衣物和纱布提取的周永刚唾液,其他检材不见了,后续的鉴定只能搁置。但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周永刚依然被公诉,被审判,以致失去自由7795天,蒙冤35年。
    事实上,该案在移送至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周永刚时,就曾被拦下。1988年11月15日,赤峰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巴林右旗公安局补充侦查,并给出包含14个问题的退补提纲,其中包括被害人的具体死亡时间、周永刚的作案时间等关键问题。当时,面对检察官的提审,周永刚翻供了,“不是我干的”。他表示,自己遭受刑讯逼供,不仅受到殴打,还不让睡觉,“被整得受不了了”。至于那些有罪供述,用周永刚的话说,是“我和办案民警共同的作品”。时任巴林右旗公安局看守所所长的徐林证实,入监时他发现周永刚“手脚全部都肿着”。周永刚的代理律师、北京阔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阔说:“反映在周永刚的供述中,那些有罪供述和现场勘查笔录不完全一致,在铁锹头朝向、被害人尸体方位等关键的细节上甚至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时任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桃格图曾回忆案件的不寻常之处:1989年赤峰检察院办案人员曾和中院刑事庭研究该案,一致认为,“此案无可靠证据,不宜定案起诉”。而案件移送赤峰中院起诉时,中院审委会约10名委员曾开会研究,一致认为:“此案如证据充分,对被告就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毫无宽容余地。就现实材料应退回重新侦查,一定要起诉即宣告无罪释放。”针对一些部门“如宣告无罪怕放纵犯罪,如判死刑又恐杀错,本着留有余地的原则可否判死缓”的意见,桃格图坚持“如起诉即宣告无罪”,“(如证据充足),一定要下判,即判死刑立即执行”。面对周永刚案,桃格图慎之又慎。直到1991年6月桃格图离休,该案一审一直没能判决,桃格图始终坚持:“就此案现实材料我在职期间不能下判,我离职后,杀和不杀或判不判我无权干涉。”在桃格图退休后,1992年12月,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周永刚死缓。
     周永刚案得以平反的背后,是几代法律人的坚守和接力。其中,桃格图对法律和正义的坚守令人肃然起敬,这位从基层法院书记员岗位逐渐成长起来中级法院院长,曾坚持每一份判决书都亲自审阅签批。桃格图在任期间常说:“法院的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1991年离休后,桃格图又作为律师免费为周永刚申诉,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桃格图曾在给最高人民法院的信中写道:“我和周家一无亲、二无故,为什么十多年了还总在顾虑这个案件呢?因历史上的冤假错案给我的教训极为深刻、为此牢牢永记不忘。”在桃格图的努力下,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曾将周永刚案的有关材料转内蒙古高院办理,内蒙古检察院也曾就本案向内蒙古高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书,但内蒙古高级法院却未予再审。
      周永刚十分感念桃格图这位老法律人。在这次内蒙古高级法院再审周永刚案的庭审中,周永刚的代理律师、北京阔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阔,特地向已于2010年逝世的赤峰中级法院原院长桃格图致敬:“昨天,您曾经为周永刚遮风挡雨,鸣冤叫屈;今天,您生前为其主张的正义即将得到最终的实现。”在孙阔看来,如果没有桃格图的坚持,周永刚的命运可能如同呼格吉勒图、聂树斌一般。
    周永刚能洗去冤屈的另一位“恩人”是律师孙阔。2018年,周永刚辗转找到已在北京执业的律师孙阔,希望他能做自己的代理律师。孙阔知道,这正是桃格图牵挂的那起案子。几年来,孙阔反复往来北京、呼和浩特、赤峰三地,自己承担了数万元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还为周永刚免除了律师费。经过细致走访调查,孙阔形成了12点申诉意见,认为周永刚并没有作案时间和作案条件。有证人证实,周永刚并不具备作案的时间和条件。周永刚的有罪供述,部分细节与现场勘验笔录和法医鉴定意见不一致,但在后期有逐渐接近勘验笔录的痕迹。同时,也没有足迹、指纹等客观证据证实周永刚在案发现场使用铁锨杀害两名受害人、骑车逃离现场。根据孙阔的意见,内蒙古籍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薛志国和赵会杰就周永刚一案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高级法院提出全国人大代表个案监督意见。
[size=0.8]与此同时,内蒙古检察院也组成专案组再次复查周永刚一案,再次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书。内蒙古检察院指出,本案直接证据只有周永刚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有罪供述的证明力较弱,可信度不高;供述内容与现场勘查笔录不能相互印证,在被害人身体上提取的精斑和周永刚血型鉴定一致的结论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证据之间没有形成完整封闭的证据链条,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原审判决认定周永刚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建议依法改判。
     2021年4月13日,内蒙古高级法院决定再审,直到2023年12月20日再审宣判周永刚无罪。在再审判决书中,内蒙古高级法院认为,周永刚的供述不稳定,且数次有罪供述内容与现场勘查、尸检报告情况逐渐趋于一致,属于“先证后供”的情形,在侦查阶段所作的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客观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除周永刚的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实周永刚实施了强奸、杀人犯罪行为,现有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不能得出周永刚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确定、唯一的结论。因此撤销原判决,周永刚无罪。
     为了给周永刚昭雪,周家一家人付出了极大代价。周永刚的父亲周国瑞小学毕业,头脑灵活,曾做过几年生产大队长;在20世纪80年代就养殖了200多头牛羊,正赶上牛羊价格走俏,成为远近闻名的万元户,因此,周家有全村第一台电视机。周永刚被抓后,周国瑞和亲家翁邵宗林始终坚信周永刚无罪,就此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周永刚的妻子、已怀孕4个多月的邵玉梅相信自己的丈夫,始终坚持不离婚、不堕胎,坚持申诉。当桃格图表示愿意为周永刚免费代理申诉时,给了一家人极大的希望。周国瑞为了给各级政法机关写申诉材料,买来十几本法律书籍开始自学法律;他和邵宗林常常背上一袋馒头去赤峰、呼和浩特、北京的各个部门递材料,有时一走就是几个月。邵玉梅在家一边放羊,一边照顾年幼的女儿。时间久了,旅途花费拖垮了整个家庭,周国瑞不得不变卖家产。在周家的一只红色铁盒里,保存着各种票据,粗略估计有数十万元。其中,209张火车票,337张汽车票,记录着艰辛的申诉历程,从手撕票到机打票,见证着35年的社会变迁。其间,邵玉梅也会带女儿探望服刑的周永刚,囿于经济条件,一年也就两三次。出狱后,周永刚曾看到内蒙古人民检察院为邵玉梅开出的几张函件,函件中说,邵玉梅“家中无经济来源,无路费,靠乡亲帮助”,在呼和浩特申诉期间以“讨吃”为生,无钱买票返家,“望列车长同志能予照顾其顺利返回”。2009年12月5日,周永刚重获自由。然而,周国瑞已于数月前离世,常年奔波让这位老人最终缠绵病榻。2017年,周永刚76岁的母亲也离世了。
     “周永刚无罪”是几代法律人努力的成果,也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结果。可是,人的一生能有几个35年啊!值得庆幸的是,年已53岁的周永刚终于活着等到了正义。为了纠正一起无中生有的冤案,竟然要耗费35年,不得不说,果真是难,难于上青天。不禁要问一声,维护公平正义究竟有多难?
    在内蒙古高级法院这一次的再审庭审中,被害人家属曾提出:“如果不是周永刚作的案,那真凶是谁呢?”周永刚和家人也希望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如今,凡是看到这篇报道的人,肯定也会提出这个问题。两个年青的姑娘沉冤35年,凶手究竟是何人?凶手究竟在何处?当初当地警方枉法将周永刚屈打成招,也因此延误了“‘701’特大强奸杀人案”的侦破,这起案件还能侦破吗?正义还能伸张吗?虽然希望很渺茫,仍然期待内蒙古赤峰警方能用破案的事实作出肯定的回答。
    正义若被拖延太久,正义还有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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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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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5-4-14 16: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有点意义:至少证明他是冤枉的,总比把冤带到极乐世界要强。

发表于 2025-4-15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国的八九十年代,因为涉嫌违法犯罪被收容审查、公检法司刑讯逼供、冤假错案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所谓证据,是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等,但是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必须具备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性合一,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如果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仅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不能定罪量刑;如果证据确凿、充分,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也能定罪量刑。
疑罪从无,这是法律原则。
公检法司在刑事诉讼中是分工协作、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
长达三十多年的申诉,终于得以沉冤昭雪,难得!
正义,来的太晚!
等待正义的时间太久了!
但愿冤假错案越来越少!

发表于 2025-4-15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了

发表于 2025-4-15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英雄后正义就会来到
发表于 2025-4-16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在我们国家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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