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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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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09
这个女人绝对也不是善茬,搞不好就是为了骗钱的,结果被强行推倒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09
法理是公正的!但是否有艾滋病传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09
天下父母心,女方也有罪,收彩礼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0
斩草除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0
支持法院!有效打击了企图结婚人群的嚣张气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0
不结婚就行 ,反正自己有钱天天换新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0
哦,还是觉得有点牵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1
人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1
审判官和女方有一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2
中国有句古话“宁拆十座庙不散一门亲”的说法,这姻亲自古是两个家族的事,你这是给社会制造不稳定因素的判决。
订婚事实是不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国《宪法》是否有认定事实的原则——众所周知的事实无需举证吧?既然订婚了,是不是确定了双方存在婚约关系?“事实发生地”在夫家是不是应该按法定情节施行举证责任倒置?女方是不是就“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履行举证责任?并且证明她之前是处女(现代科技证明这个不难),如果男方能有证据证明女方不是第一次的话,反诉她诬告陷害(当然前提是不想要媳妇,因为这个案子除了调和,谁输谁赢的社会影响负面都不好,俩孩子还年轻,将来一个嫁不出,一个谁还敢嫁),这个法官就是个猪脑子。
法官大人这么一判决,害惨了两个家庭两个年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2
应该是强奸未遂,怎么可能处女膜还完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2
被QJ后,仍然是处女,恭喜中国发现新型生理状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2
感谢伟大的执法机关公正的审判!感谢告知广大群众,作恶之前要多考虑有逻辑思维能力,别当铁憨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2
随便判吧  你们法院也就这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3
看这个评论区就知道我国有多少法盲、不尊重女性的有多严重。意思是女的从订婚开始 就没了人权。没有拒绝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3
是我是法官,是无罪释放,那边是敲诈勒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3
女方为什么一个人都没有来提交的证据为什么没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3
女人呀要出名……这什么世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3
老子只有冷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9:13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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