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巴中东站喊客拉客、非法营运以及不规范运营等行为的通告
巴中经开区
2025年04月28日 18:30 四川 听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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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有误导性
为切实维护巴中东站及周边秩序,给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提升巴中文明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即日起,对喊客、拉客、非法营运以及不规范运营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巴中东站及周边区域从事任何形式的喊客、拉客以及非法营运、不规范营运等行为,凡是从事非法营运以及不规范运营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在巴中东站及周边区域从事喊客、拉客等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投诉)喊客、拉客扰乱公共秩序以及非法营运以及不规范运营等行为。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举报(投诉)电话:110,12318
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巴中经开区交通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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