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县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经调查,盐华小学所在的交通下街机动车停车位大约有35个,临近客馆街约37个,可供车辆临时停放。学校周边为交通严管区域,违停易引发拥堵和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二、办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管理,旨在维护道路畅通,保障群众及学生安全。下一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联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协调学校周边小区多余停车位,对外开放停车。同时,协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实地勘察,在不妨碍通行的区域增设部分停车位。将柔性化执法延续,在上下学高峰时段以“劝导教育”为主,对多次违停或严重阻碍交通的车辆依法查处。若完全取消该时段的处罚,将会有更多车辆违规停放,从而导致交通混乱,引发交通事故。呼吁家长遵守规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车辆停靠即停即走,避免占用主干道和人行道,建议错峰接送或选择拼车、步行、公共交通等方式出行,减少车辆停放需求。
三、回复回访情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于2025年5月7日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您上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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