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收到相关反馈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客户于2001年6月10日在南充农商银行永光支行(原仪陇县永光信用社)入股6元,持有股金证(与网络发布影像资料相符)。经调查,该客户在网络发帖前从未至永光支行柜面咨询退股事宜,故初次发帖标题为“怎么退股”。该股金为原信用社股金,2001年-2013年均正常分红。2014年改制为农商银行后,对不愿意参与发起仪陇农商银行、也不要求退股,或下落不明、死亡绝户等原因不能确定“是否自愿参与发起设立仪陇农商银行”意愿的原信用社股东,不再作为仪陇农商银行股东,原股金转入负债类科目核算保管,故不再分红。经计算,该笔股金累计分红3.11元(分红明细见附件),如需退股,加本金6元共计9.11元。
二、处置情况
我行接到舆情反馈后,第一时间进行了退股清算工作,并与客户电话联系协商处置。客户表示不接受该金额,称该笔股金是其父亲在八几年入的股,2001年转到他名下(其无法提供2001年之前股金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现股金价值太低,与信用社(农商银行)40多年的高速发展不匹配,不接受解释。
2025年5月14日,支行工作人员向其哥哥雷鸣学(永光镇政府退休人员)解释情况后,邀请其哥哥协助解释劝导。2025年5月16日,雷鸣学也反馈多次劝导无效。
2025年5月17日,支行工作人员亲赴南充,找到雷兴政本人,邀其一起晚餐当面深入交流并添加微信。其保留自己估算的(2000-3000元,其测算依据是80年代6元钱相当于当时公务员半个月工资)的意见,不接受解释。2025年5月25日,我支行工作人员再次与雷兴政进行沟通,其明确表示:退股需达到其满意的金额(2000-3000元)。
2025年5月28日联系客户协商处置,其表示6月3号左右要回老家永光,到永光支行解决此事。
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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