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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悠然笑疯

[转帖] 未保持安全距离,两行人人行道相撞法院调解伤者获赔7万元 律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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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1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风来 发表于 2025-5-10 16:27
某法官判决老太婆在车站自己不小心被正常通行旅客拉杆箱绊倒受伤中,对拉杆箱主人—不应对正常通行者强加 ...

此事引发大讨论。

 楼主| 发表于 2025-5-10 2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当年的“彭宇案”引发社会公众对社会道德缺失、诚信危机的担忧一样,青岛的这个行人安全距离,如果没有更好的解释,或者说拿不出更为合法和合情合理的解释,对于世道人心的影响,可能不会比“彭宇案”小。要知道,一旦法律这个社会公平最后保障都不能得到有效运作,公众选择“明哲保身”才是明智和无奈之举。就像电影《第二十条》一样,法一旦向不法让步,即便我们面对不法伤害,也只能选择忍让,否则就会因为互殴而受到更大伤害。而这,反而成了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楼主| 发表于 2025-5-10 20: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魏格纳 发表于 2025-5-8 20:31
当年,南京
彭宇,就是撞了徐老太。(彭宇后来承认)
法官完全正确

正如当年的“彭宇案”引发社会公众对社会道德缺失、诚信危机的担忧一样,青岛的这个行人安全距离,如果没有更好的解释,或者说拿不出更为合法和合情合理的解释,对于世道人心的影响,可能不会比“彭宇案”小。要知道,一旦法律这个社会公平最后保障都不能得到有效运作,公众选择“明哲保身”才是明智和无奈之举。就像电影《第二十条》一样,法一旦向不法让步,即便我们面对不法伤害,也只能选择忍让,否则就会因为互殴而受到更大伤害。而这,反而成了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楼主| 发表于 2025-5-12 11: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岛李沧区法院发布了一个视频,又通过央视来澄清事实,说“撞人事件”不是网传的样子。法院同时还向公众道歉:由于韩法官的错误表述,引起了网民的误会。视频是不是真实的,我们不知道。如果我们相信是真的,那么,韩法官在严肃的普法节目上的讲述无疑变成了信口开河。就是他所讲的判罚又出现了另外一种不公平,后面的人不是负次要责任,而是负主要责任。我在想,法学是文科中的理科,是最讲究理性和逻辑的。作为一名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叙事清晰,讲话严谨,是最基本的素养。然而,照官方的意见看,韩法官在电视上的讲述是任意发挥,另起炉灶,编造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案件,还创造了一个“行人安全距离”的概念。特别有趣的是,画面上的韩法官对自己的说法是颇为得意的。显然,他对这次讲述是精心准备的,不可能率性而为。那么,李沧区法院为什么会说他表述不清?唯一的解释是水平不够。而一个水平不够、说话随便、叙事不清的法官,老百姓又如何放心让他判决案件?他平时会不会“葫芦僧判葫芦案”呢?会不会有冤假错案呢?如此等等,都值得李沧区法院深思。

 楼主| 发表于 2025-5-16 14: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依法审判的地方,人民群众到法院是去寻求公平正义的,不是去听法官调解的。青岛法院明明可以依法判决,为何喜欢调解,还反复多次调解呢?

发表于 2025-5-16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悠然笑疯 发表于 2025-5-16 14:25
法院是依法审判的地方,人民群众到法院是去寻求公平正义的,不是去听法官调解的。青岛法院明明可以依法判决 ...

这个案子已经翻转了。青岛宣传案例出了问题,与事实不符。

从央视公布的视频看,后方女子确实有责。


 楼主| 发表于 2025-5-16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风来 发表于 2025-5-16 17:59
这个案子已经翻转了。青岛宣传案例出了问题,与事实不符。

从央视公布的视频看,后方女子确实有责。

有责就判。错误的宣传反而误导大众对司法的信心。个人理解而已。

发表于 2025-5-16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悠然笑疯 发表于 2025-5-16 18:10
有责就判。错误的宣传反而误导大众对司法的信心。个人理解而已。

这种情形,调解结案,更容易案结事了。判决容易激化矛盾,官了民不了。
这次青岛方面用调解结案的案件做宣传是违法的。
保密制度是调解基石,当事双方基于达成一致、协商的结果,调解内容和调解协议依法是不公开的。


发表于 2025-5-16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违背常识,颠覆认知。

发表于 2025-5-16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魏格纳 发表于 2025-5-9 10:19
南京法官完全正确。
倒退的罪责是律师歹徒高式东、媒体歹徒周桂华以及各无耻媒体

      法官有自由心证的权利,判处彭宇撞入没违反法律。问题出在他的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发表于 2025-5-17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悠然笑疯 发表于 2025-5-12 11:43
青岛李沧区法院发布了一个视频,又通过央视来澄清事实,说“撞人事件”不是网传的样子。法院同时还向公众道 ...

       这个普法节目做得好,让大家知道了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做。第一:自己也立即倒下,等救护车来;第二:送到医院后神志不清,声称剧烈头痛;第三:问题没解决,就一直头痛;第四:由家属向对方索赔。法官判决大概率是各打五十大板,各人付各人的医疗费了事。

 楼主| 发表于 2025-5-17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风来 发表于 2025-5-16 19:20
这种情形,调解结案,更容易案结事了。判决容易激化矛盾,官了民不了。
这次青岛方面用调解结案的案件做 ...

法律有待更健全,不应普法而违反保密制度和调解协议。一次普法宣传激起千层浪。

 楼主| 发表于 2025-5-17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拿你 发表于 2025-5-16 23:44
违背常识,颠覆认知。

不管案件如何翻转,普罗大众心中以埋下教育一课。

 楼主| 发表于 2025-5-17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拿你 发表于 2025-5-17 00:24
这个普法节目做得好,让大家知道了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做。第一:自己也立即倒下,等救护车来 ...

青岛普法节目的普通宣传,不够严谨,反而引起讨论,是值得我们青岛法院法官反思的。为什么会出现舆论一边倒的指责。

发表于 2025-5-17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悠然笑疯 发表于 2025-5-17 12:48
青岛普法节目的普通宣传,不够严谨,反而引起讨论,是值得我们青岛法院法官反思的。为什么会出现舆论一边 ...

      看了青岛后来发的视频,被撞者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停下转身往后走,后面的人猝不及防撞上去。虽然是后面的人撞了前面的人,但根据现场情况,后面的人没有责任。假设被撞倒的人没事,后面的人受伤,后面的人完全有理由向前面的人索赔。

发表于 2025-5-20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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