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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fgc

[群众呼声] @广安市人民政府,因为有一只疯狗,所以要捕杀几个村的狗?这是不是违法行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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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9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问一句那些养狗人士:“你在狗身上花的钱,花的精力,愿意那样去照顾你的父母吗?如果不能,那你的父母在何等地位?”!

 楼主| 发表于 2025-5-29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属于公权力滥用的问题,狗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因为没有染病都被捕杀的连坐法,就是殃及无辜。 如果一个小区里有一只狗得了狂犬病,整个小区的都都要被捕杀,在成都,肯定是不行的。

发表于 2025-5-29 12: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zfgc 发表于 2025-5-29 12:33
这个属于公权力滥用的问题,狗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因为没有染病都被捕杀的连坐法,就是殃及无辜。 如果一 ...

第三章疫情处理第十三条“发现狂犬病疫情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建立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机构,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确定疫点和疫区,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捕杀疫点的全部犬只和患狂犬病的其它动物,并将疫情及时通报给毗邻地区。

 楼主| 发表于 2025-5-29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对该规定提交全国人大合宪性审查:《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发表于 2025-5-29 22: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土狗可以杀哈!这Low主一天也是闲得慌!

发表于 2025-5-30 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人为本,支持该项决定。速度干好

发表于 2025-5-30 06: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年前,广安区郑山乡农村一对年过6旬的老年夫妇自养一只土狗,其7岁孙子常与土狗玩,被其脚爪轻度挠伤,3个月后其孙子出现感冒症状,久医不愈,送市人民医院检查为狂犬病,第二天死亡。太可怜了。

发表于 2025-5-30 08: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6-3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人大认为该条例违反上位法,准备废止

 楼主| 发表于 2025-6-3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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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4 06: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6-4 06: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6-4 06: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6-4 06: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被传染的狗狗也被捕杀,太不人道

发表于 2025-6-4 06: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6-4 06: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连坐,应该找出一个合理的方法,而不是粗暴残忍

发表于 2025-6-4 07: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6-4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走一只

发表于 2025-6-4 13: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6-4 13: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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