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广大网友:
我是成都华阳翠拥天地小区的一名业主,近期我们小区内出现一项严重问题,涉及公共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与业主权益,现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
一、情况概述
翠拥天地小区原业委会曾与创和物业达成协议,在业主缴纳物业费的基础上,每年划出20万元作为“大修基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该笔资金来源于全体业主缴费结余,实质上属于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
然而,原业委会已于此前正式解散,目前小区并无新的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也未召开过任何形式的全体业主大会。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却以“征求意见”之名,试图单方面动用这笔20万元用于网球场及南北门出入口维修。
二、涉嫌违规的关键问题
无有效授权主体 原协议签署方业委会已解散,该协议事实上已失效。当前小区无有效业主代表机构,物业无权擅自决定公共资金使用。 数据统计不符合法律要求 物业所谓的“同意率”仅基于签字人数,未统计或公示面积占比,**不符合《民法典》第278条关于“人数+面积双过半””的合法动用要求。 征询程序不公开透明 意见统计仅由物业操作,无独立第三方监督、无签字公开、无原始数据披露,无法排除代签、造假、诱导签字等风险。 资金用途不明确,预算未公示 物业仅提“维修”字样,未说明维修范围、施工方案、工程报价、资金流向等内容,严重缺乏透明度,业主无法进行有效监督。
三、我们的诉求
四、结语
公共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程序违法的行为,都是对广大业主利益的侵犯。我们并非反对合理维修,而是反对没有监督、没有透明、没有程序的资金使用行为。
请有关部门引起重视,也请更多小区居民关注我们正在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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