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深入人心,老一中校门非法停车点车辆数量“断崖式下跌”,今天上午仅剩1辆!
校门北边20米内,疏散通道非法停车点,过去是“济济一堂”,停车大约在14辆至18辆之间,颇为壮观!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人心,非法停车点昨天仅剩下7辆,4辆老一中师生电动车,3辆社会电动车。
今天仅剩下1辆,2辆教师车辆回归校内,1辆学生车辆回归对面人行道正规停车点,剩下1辆学生车尚未回归对面正规停车点。
这是不是非法停车点的车辆“断崖式下跌”呢?我看是!
总而言之,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第四十三条力量大!
第四十三条是什么规定呢:中小学校门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
非法停车点,违法,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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