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私搭乱建,被戴电子监控手环;保卫四十三条,“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或侮辱诽谤他人”
“南充市弘扬正能量个人十佳”之一的“南充草根”享受特级待遇,真“幸运”啊!
模范街三国人物雕刻墙,被私搭乱建的三个棚棚毁损了20多年,我拍照曝光,被殴打谩骂, 绑架游街示众长达4个半小时;报案之后顺庆区公安局居然还给受害者的我戴过电子监控手环, 居然说是“正常的手续”。5年之后,该棚棚被顺庆区城管局“一举拆除”,拆除之前5天,大北街社区还公开回复造谣说该棚棚搭建有正常手续 ……说不完,不说了!
弘扬正能量,是那么容易么!
今年,我关注保卫未成年人法规第四十三条,直面老一中门前20米的“摆摊设点”,是那么容易么?安上了“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或侮辱诽谤他人”罪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南充,弘扬正能量,亚力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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